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鈞鈞 發達集團副董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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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哈拉閒聊
發佈於 2018-10-11 13:03
最低工資法先審後核,許銘春:上級機關應受拘束
【時報-台北電】《最低工資法》草案預計年底送交行政院,然而有勞團認為,審議過後還須送交行政院核定,表示行政院仍握有主導權,質疑是「換湯不換藥」。對此勞動部部長許銘春說明,未來草案會規定同一案行政院僅可退回審議會重審,不具否決權,她表示「上級機關應該受拘束」。另外草案將規定最低工資審議委員會應參考的指標,避免再淪為「喊價」討論。勞動部表示,《最低工資法》草案架構已大致完成,預計年底會送交行政院審議,未來草案通過後規範審議最低工資的相關法律將由《基本工資審議辦法》改為《最低工資法》,法律位階從法規命令升級為法律,更具強制力。不過有勞團認為,審議委員會審議後還須送交行政院核定,表示行政院仍握有生殺大權,若院會不同調,委員會討論出的結果也會被否決,質疑是「換湯不換藥」。立委王育敏也質疑,行政院連環評大會都能「伸入黑手」干預,行政院是否又會如出一轍的干涉?對此許銘春表示「各國都是審議後還得核定,賴院長會尊重結果」,王育敏直說「賴清德說的跟做的是兩回事」。許銘春解釋,草案將明文規定,行政院若對委員會審議結果不滿意,僅可退回重審、不可否決,若退回後維持原案,行政院也不可再退,「上級機關應受拘束」。有媒體提問「若退回後修改一點,行政院是否又能退回,造成不斷循環?或是行政院是否可以自己另加附帶條件?」許銘春表示「目前設計只能退回,要尊重委員會」,至於是否可以無限退回,許銘春表示會再與勞資討論。許銘春表示,草案內將規定每年第3季都應召開最低工資審議會,其中也會規定委員會討論時的「應參考指標」,許銘春說「目前有大約7、8項指標,會再邀請勞資雙方討論如何訂定,避免委員會淪為喊價式討論」。另外目前現有的工作小組會改為研究小組,人數也會縮減。(新聞來源:中時即時 李宜秦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