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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ndychang 發達集團總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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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房產
發佈於 2016-05-03 16:11
弱勢租住商混合大樓 也可補貼
記者游智文/台北報導
弱勢家庭有好消息,內政部營建署表示,今年的住宅租金補貼,放寬租賃建物認定,只要能證明是住宅使用,租在住商混合大樓,也可申請租金補貼。
內政部自2007年起提供住宅租金補貼,今年度住宅補貼方案6月公告相關資訊,預計比照去年規模補助5.9萬戶,補助金額依城鄉差異,提供每月3000元至5000元租金補貼。
這項補助,過去除了申請人必須是所得20%分位點以下,或最低生活費1.5倍以下的弱勢家庭外,對租賃的建物也限定必須是住宅、農舍、套房、公寓等,如果租住在登記為商業用的大樓,就無法通過審核。
不少身心障礙人士反映,他們租住電梯大樓出入較方便,純住大樓租金貴,迫於無奈只好選擇住商混合大樓,卻因此無法獲得租金補貼,並不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