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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健康養身
發佈於 2016-03-11 10:29
火鍋湯底心臟受不了 喝1碗湯脂肪量破表
火鍋專賣店大街小巷林立,突顯國人喜好「相聚在一鍋」。然而消基會調查火鍋店的湯底,發現許多業者加重口味以增添口感,成為隱藏的健康「引爆彈」。並建議政府應針對慢性病患制定相關建議標準,讓一般民眾和慢性病患者都能吃得更安心。
消基會在今(105)年1月間,到大台北地區10家連鎖火鍋餐廳購得13件湯底,包含10件未涮煮過食材的原湯底、3件已涮煮過食材的湯底,檢驗鈉、磷、普林、脂肪、鉛含量,並依據「直接供應飲食場所販售火鍋類食品之湯底標示規定」檢查中文標示。
衛福部「每日熱量及各項營養攝取參考值」建議,每天鈉攝取量最好不要超過2,000毫克,但這次檢驗中,像是「馬辣」麻辣鍋、「老四川巴蜀麻辣燙」麻辣鍋,及「三媽臭臭鍋」海鮮豆腐鍋,鈉含量介於300~500毫克,喝4碗湯就已超過1日所需標準,恐加重慢性病患者的心臟負荷。
當火鍋湯底加入食材後,普林含量隨即上升,痛風病人不可不慎。根據健保署分類,普林含量介於每公升含150到1,000毫克就屬高普林食物,這次檢測中,三媽臭臭鍋涮煮湯底介於50到100毫克間含量最高。
至於脂肪攝取的熱量,應約占每日攝取熱量20%至30%,若以每日攝取總熱量為2,000大卡計算,脂肪攝取量約為45至65公克。但「老四川巴蜀麻辣燙」麻辣鍋介於20~25公克之間,只要喝1碗湯脂肪量就會超標。磷的每日建議攝取含量為1,000毫克,就算鍋底中的磷含量,低於一般食品,隨著涮煮食材的加入,磷含量也會跟著增加,對健康同樣具有危害。
消基會表示,依據衛福部公告的「直接供應飲食場所火鍋類食品之湯底標示規定」,業者應揭露湯底使用材料及調味料,包含是否為重組肉等,其中錢都民權店未標,依照「食品衛生管理法」最高可處3百萬元罰鍰,情節嚴重者可令其歇停業。雖然鈉、磷是人體必需礦物質,但攝取過量仍有害健康,尤其對於慢性病患是健康「引爆彈」,衛福部應針對慢性病患者訂出建議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