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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09-06-01 23:23
金鼎證質疑金管會 處分開發金不中立?
金鼎證質疑金管會 處分開發金不中立?金管會:一切依法行政
鉅亨網記者陳慧琳 台北
2009 / 06 / 01 星期一 21:30
金鼎證 (6012-TW)董監改選大戰與演愈烈,近期金鼎證更砸重金購買電視廣告,並質疑金管會對開發金的處分不中立,對此金管會今 (1)天重申,有關開發金轉投資金鼎證的行政處分,一切依法行政。
金鼎證董監改選進入委託書徵求階段,金鼎證不僅祭出今年所有股東會中最高價的血壓計當紀念品,也大打廣告戰,除了炮轟開發金,還於廣告中質疑金管會對開發金的處分不中立。
對此,金管會今日晚間發布新聞稿表示,有關開發金轉投資金鼎證的行政處分,一切依法行政,在事實認定部分,依金管會函送的事實,及參考檢察官起訴內容後詳細比對。
金管會表示,在程序部分,也經金管會委員會審議後討論通過,從事實面、情節及法規規範,為客觀、公正、衡平性處理。
金管會指出,每一位金管會委員在委員會中均獨立行使職權,做出的行政處分,完全依據事實、適用法律,並依所適用的法律發生法律效果,若受處分對象或關係人有意見,可依據法律規定行使救濟權利。
金管會進一步說,有關股東權的行使,金管會需依法行政,並公平對待金鼎證、開發金雙方股東,爭議案件就事實已明確部分,金管會已依法處理。
金管會強調,開發金及金鼎證券都是金融機構,應以金融專業及守法態度取得大眾及投資人的信賴,期許任何有意參與經營者,皆應遵守現行法律制度,並以金融機構後續發展利益為最大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