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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哈拉閒聊
發佈於 2015-09-04 22:37
冤獄30年 智障兄弟各獲賠75萬美元
北卡州一對智障兄弟被錯誤裁定姦殺一名11歲女童,在坐牢30年後,終於沉冤得雪,各自獲得75萬元(美元,下同)(約新台幣2,451萬)賠償。
北卡州一對智障兄弟麥科林和布郎(圖)被錯誤裁定姦殺一名11歲女童,在坐牢30 年後,終於沉冤得雪,但只獲得75萬元賠償。 (美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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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歲的麥科林(Henry McCollum)2日在一個賠償聽證會中,獲北卡州工業委員會正式授予這筆賠償金,他47歲的同母異父弟弟布朗(Leon Brown),因生病住院治療而未出席。
2014年9月,一名法官重審11歲女童薩賓娜‧布伊(Sabrina Buie)於1983年被姦殺一案時,以新的DNA證據是指向另一名男子後,撤銷兩人的罪名。
麥科林曾是北卡州坐牢時間最長的死囚,布朗曾被判處終身監禁。州長6月的特赦,使他們獲得州政府的賠償。不過,該州法律一年只賠償五萬元,而且上限是75萬元。
該委員會的代委員長唐諾文(J. Brad Donovan)說,這筆錢15天後可以發放。
他們花了大半生時間坐牢,獲釋後對重新投入社會感到困難。雖然金錢賠償是個主要問題,但麥科林6月受訪時說,特赦最重要的部分是他被證實無辜。
遭姦殺女童的屍體是在1983年9月於羅伯遜郡一處田地被發現,現場遺留菸蒂、啤酒罐和兩根沾血的棍子。
麥科林當年19歲,布朗15歲。辯護律師那時說,這兩兄弟年少膽小、智商低,是在警察逼迫下招供。
在2014年底,法官和檢察官承認,菸蒂上的DNA不是布朗或麥科林的,啤酒罐上的指紋也不是,沒有物證顯示他們與此案有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