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鈞鈞 發達集團副董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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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勵志成長
發佈於 2014-06-30 18:24
誰會決定你怎麼死,是自己還是交給別人裁決
年輕朋友讀了前一期文字告訴我,他拒絕接受自己會老,或老人會失禁。這份信心令人敬佩,顯然台灣社會和老年的隔絕太嚴重了,公共設施不考慮老人便利的背後原因,是多數人不知道人會怎麼老,而且厭惡、逃避老化,抗拒想到老這回事。
但人只有兩種,一種會老,一種英年早逝,沒有第三種。會老的人其實是大家眼中的幸運兒,即將佔日本、台灣、中國人口多數,成為主流人口;不過,最後也會死。比台灣社會和老年的隔絕還要嚴重的,只有台灣社會和死亡的隔絕了。多數人不知道人會怎麼死。
若想老得美妙,死得順當,當然要事先瞭解。
●自己不決定,別人就替你決定
影劇中,人們總是慘叫著死去,彷彿死非常疼痛。
然而,死不是痛,死亡的痛苦是喪失自由。行動的自由,表達的自由,生存的自由,意志的自由。
甚至是,喪失決定自己怎麼死的自由。
多年來,一群台灣醫師捍衛這份自由,長期推動臨終預立安寧緩和醫療意願書,呼籲病患事先聲明拒絕過度的急救。他們寫了《生死謎藏:善終,和大家想的不一樣》等書,向大眾揭露過度醫療的惡果:因為家屬不知道病(需要醫療)和死(需要照護)的差別,當醫師告訴臨終者的子女親屬,父母若不插管就會死了,必須馬上做決定時,子女怕被親戚說不孝,醫師怕被告,雙方總直覺選擇插管多活一刻,順勢接下來就是裝葉克膜。
●以前沒死過,死時才知道也來不及
第一個陷阱,是新手無知。
家屬多數缺乏陪伴臨終的經驗,抱持錯誤樂觀期待,甚至以為插管是治療,奢求末期父母可康復睜眼,回家再活幾年。
等到目睹臨終者昏迷臥床全身腫脹,面色慘黑愁怨,隨著機器打氣,整個人像氣球般機械性波浪脹縮起伏,這才發現,病床上的已經不是個人了,只剩一副軀殼飽受刑求。侵入式強迫延命,拖累父母受罪,悔之已晚,都只因為相關資訊不透明,當初不知道會是這樣悲慘結果。
雖然一生只死一次、不能仰賴嘗試錯誤來學習,但這個陷阱最容易解決,經驗總可治療無知。長輩探視親戚臨終歸來,總會感慨告訴兒女,等到自己臨終時,要兒女一定先簽不急救同意書。
●以前你不聽我的,現在我也不聽你的
第二個陷阱,是被照顧者喪失自我。
傳統父母養育兒女時,以父母的意志決定一切,無論兒女升學、就業、擇偶等選擇,沒有兒女說話的份。父母的思維是:我替你決定,一定對你最好,你的想法一定跟我一樣;萬一不一樣,那你怎麼想不重要,我不必浪費時間聽你說,只要你照我的意思去做就好。只有父母有自我,不准兒女有自我,兒女必須以父母的意志為意志,以父母的自我為自我。父母的意志,又以親戚議論、社會規範為依歸。也就是,不知情局外人的穿鑿附會、說三道四,決定一切。兒女喪失自我。
等到臨終,地位逆轉。成年子女過去在父母身上沒有學過傾聽,只學過強迫。所以此時,子女的意志決定一切,無論插不插管,拔不拔管,沒有臨終者說話的份。而子女的意志,又以親戚議論、社會規範為依歸。臨終父母喪失自我。
在臨終的舞台上,子女角色的觀點是「我要盡孝」,無論知不知道臨終者會因此受苦,都要醫師盡力搶救。
醫師角色的觀點是「不要告我」,明知無效,卻聽命於家屬徒勞延命,純屬司法自衛。
現場只有家屬、醫師的觀點,沒有臨終者的觀點。因為臨終者無法表示意見,或者虛弱的抗議被家屬忽略。然而,只有臨終者能感受、知道自己的需要,反而他對自己要怎麼死無權發言,任憑擺佈。他無權決定,卻獨自承擔後果責任,顯然決策的權責嚴重脫鉤。
●預立計畫,是參與臨終決策
如何預防落入這個陷阱?
生時主動瞭解臨終自然過程,為自己預立臨終醫療計畫,指定是否需要心肺復甦術等等,就是把臨終者自己的觀點帶回決策現場發聲。臨終過程,不只是服務子女盡孝的需求,也不只是服務醫師不挨告的需求,而應該優先滿足臨終者的身心需求。只要這件事做對了,所有事都會對,各歸其位,終得圓滿。
預先安排臨終,能夠安撫那些有權勢對抗你的人,轉而和你合作。家屬、醫師需要安全感,渴望事後免於受攻擊「不孝」「失責」。當人們恐懼被罵、被告時,就以為自己別無選擇,只能屈服於恐懼,聽命去做同事親戚以為自己該做的事,已經無暇獨立思考臨終者可能另有意願,或自己真正該做什麼。所以臨終者事先告知家人,預立計畫,等於是為家屬、醫師開立免責聲明,滿足了家屬、醫師需要的安全感,就有餘裕請生者滿足臨終者的安寧需求。
若有人拒絕相信自己會老,應該也拒絕相信自己會死。
不過分別不在死會不會來,而是它來時,我有沒有準備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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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欄作家盧郁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