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全十美 發達集團執行長
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4-06-24 10:18

先賣後買現股未能當日沖抵,可由券商委託代標借、議借

【時報記者莊丙農台北報導】
先賣後買現股當日沖銷交易將於6月30日正式上線實施,台灣證券交易所指出,當證券商接受客戶委託有價證券先賣出後,同日未能買進沖抵時,在額度允許下,當日投資人可選擇更改交易類別為融券或借券賣出,或可透過證券商徵詢自家或他家證券商有出借意願投資人並向其借券。如未能借足,證券商才能於次一營業日就不足數額委託證券金融事業代為標借、議借;再有不足,最後主動進入交割借券以完成交割,投資人可先洽詢往來券商有關前述作業細節及所產生相關費用。
證交所表示,配合本次開放證券商當日沖銷交易券差補足得委託證券金融事業代為標借、議借部分,遇證券金融事業就同檔有價證券融資融券交易券差及當日沖銷交易券差分別向證交所申請標借時,經證交所確認後,以該有價證券總數同時標借,並於基本市況報導中公告。得標分配時,以優先滿足融資融券交易券差後,再分配予當日沖銷交易券差,標借費用則以兩者券差得標總數計算平均費用後收取。
另外,證交所會向證券金融事業收取標借擔保金,以確保標借證券返還及借券費支付。當標借不足時,當日證券金融事業即向特定人辦理議借,同樣以優先滿足融資融券交易券差後,再分配予當日沖銷交易券差。投資大眾可將自有有價證券透過標借或議借出借予證金公司,可以帶來額外收入及擴充標借議借券源。

評論 請先 登錄註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