費落蒙 發達集團處長
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4-06-03 00:12

萬泰4.8億合併獎金 挨批自肥

萬泰銀行6月27日股東常會將討論萬泰銀併入開發金的「交易完成費用」,這筆1,600萬美元(約新台幣4.8億元)款項,擬作為推動合併有功的萬泰銀董事與經理人的獎酬,金融業罕見;萬泰銀工會痛批資方「自肥」,擬發函金管會質疑有關行為是否失當。
萬泰銀工會理事長方姚駿指出,這筆準備發放給合併「有功人員」的獎金,事先已放入萬泰銀與開發金的合併契約條款內,只有少數人可以分,是否影響萬泰銀高層洽談合併時的立場,為了拿獎金、顧自己利益,而犧牲員工與小股東的權益,值得檢視。萬泰銀工會將發函金管會,要求針對這項金融業罕見的「自肥」行為,主持公道。
萬泰銀總經理張立荃對此指出,1,600萬美元是上限,未必會用完,而且必須扣除財務顧問等外部顧問費用後,剩餘金額才能做為獎酬,估計支付給財顧的費用,占比超過一半。
至於分配給哪些董事、經理人,人數有多少?張立荃說,董事部分,會排除三位獨立董事及開發工銀董事代表人;至於其他,要等股東會通過後授權董事會,由董事會決定。
他個人認為,大股東SAC私募基金等的董事,不見得會領取這筆獎酬,相信他們會很審慎看待此事。
投資銀行界人士指出,台灣的金融合併案,顧問費能夠有交易金額的0.5%就很多了,萬泰銀併入開發金的總交易金額約新台幣230億元,估計4.8億元合併獎酬,付給外部顧問的最多不超過五成。
合併案中的消滅公司,在交易未完成之前,就先在合約中預留高額獎金,要發放給有功人士,而且還是董事、高階經理人等少數人士,該名投行界人士說,這真是「前所未聞」。
根據萬泰銀行公布的資料,相關獎酬發放,將依「年資、交易過程之參與程度、對於交易成功之貢獻程度等標準」,經薪酬委員會及審計委員會審議之後,由董事會決議具體的分配數額及方式。
萬泰銀目前共有13席董事,其中包含三席獨立董事。由於獎金發放標準為對合併案有貢獻者,依照企業併購一般均屬公司機密,僅高階經理人較有機會參與的慣例,研判獎金發放對象應該不會超過3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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