鈞鈞 發達集團副總裁
來源:哈拉閒聊   發佈於 2024-06-06 10:04

經長表態 核二三可修法延役2、30年

【時報-台北電】終於對核電延役表態!經濟部長郭智輝上任後,提到核三可當備用電力。但5日遭立委質疑,核能是基載怎會當備用。對此他解釋,是因核電還不確定可用,所以他才說當備用。隨後表態,如果延役相關法規可通過,核二、核三都可檢修測試,安檢通過就可再用20、30年。 根據台電與專家預估,現有3座核電廠如延役或重啟,每座約需花費200億到300億元。但郭上任首場媒體茶會,只說法律通過,核三可因應AI用電成長轉為備用,顯然不符成本。 國民黨立委賴士葆昨在立院經委會質疑,郭接部長後變了,先前講到核能說只要有社會共識就可,現在卻說核三要當備用電力,但核電是基載電力,全世界沒有一個經濟部長會說核電是備用。「你越來越像政客。跟民進黨非核家園走,不敢談核電。」 立委張嘉郡也喊話,為什麼不能用核能乾淨能源,核三延役現在提出申請都還有時間, 像是歐美核電廠都可以延長營運到60至80年。 郭智輝解釋,他的意思不是說核能不能當基載,而是受限法令規定(延役需5年前提出),須要先降載停機,等檢查後再供電,因尚不能確定,才說當備用。 由於核電除大修外,24小時都在運轉的基載電力,備用說法確實不符成本與實際操作經驗。對此郭智輝進一步跟媒體說明,並非核三不能當基載,而是不能把不確定的東西當基載。就像一台40年車子,如要再開就要檢查。現在核三何時開始維護、維修,都沒辦法掌握,才說是備用。 但只要修法解決,郭智輝強調,台電就可以開始來準備做檢驗、測試 、預算這些事情。 只要都準備好,當然可以用20、 30年,這不僅是核三也包括核二。 經濟部補充,並非說核電通過沒問題後,還只能當備載偶而開起來用,並不是這意思。是因為即使修法通過延役,也還要做安全檢查、設備補強,並送給核安會審查,這些過程不確定性還很大。 經濟部說,核三要延役比核二單純,法律通過後就做安檢。後者則還要先把乾式貯存場蓋好,把反應爐燃料棒拿出來,才能談延役。 郭智輝最後重申,核電還是要先解決法律問題,但不是經濟部去提修法。自己電力政策,首先要永續滿足大家用電 ,穩定供電品質,第三再努力降低用電者成本。(新聞來源:中國時報─王玉樹/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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