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貓 發達集團副處長
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0-04-05 05:35

權證王/以小搏大 仍應設停損

【經濟日報╱記者曹佳琪】 2010.04.05 03:37 am
問:大家都說買權證以小搏大,最多損失不過就是投入的權利金而已,是否這樣就不需要設停損呢?
答:不錯,投資權證的確最多就是賠掉權利金而已,不過,並不代表不需要設停損。
當你投資權證,就有權利在特定期間內,向發行人以事先約定的價格買進或賣出標的股票,若未來標的股票走勢符合當初投資預期,即可獲利,不如預期時將損失當初付出的權利金,雖然,損失金額會比直接投資標的股票損失小,但若看錯方向立刻停損,還能用剩餘資金尋找新標的繼續以小搏大。
還有一種情況是盤整期間,權證表現可能與現貨差不多,沒什麼漲也沒什麼跌,這時候應該要好好檢視權證標的,適度調整,因為權證不若現股,現股不動,不會影響投資人損益,但權證具有到期時間,每日時間價值都會流失,權證若沒有表現,仍會流失時間價值。
停損的概念更適合運用在想搶短的權證投資人,一般來說,搶短客喜歡有高報酬的利潤,因此通常會選擇主流股標的的權證布局,多會選擇槓桿倍數高、流通性佳的權證,槓桿倍數高相對的風險性就高,因此,權證投資人一定更要嚴設停損點,只要方向一有變化,馬上毫不考慮出場,才不會受傷。
以波段為主的權證投資人,則可挑選稍為價外且槓桿倍數不要過高、距到期日時間較長的權證,這種權證變化不會像快到期及槓桿倍數太高的權證那樣快,不過,如果選擇的方向真的與預期不符,還是建議設停損點,不要讓權利金都被吞蝕了。
【2010/04/05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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