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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0-03-13 00:48
卡在金融安全疑慮 兩岸金融往來辦法終於拍板
兩岸網台北3月12日報導 兩岸簽署MOU(金融監理 瞭解備忘錄)後,相關配套辦法遲未公布,行政院院長 吳敦義昨天終於核定兩岸銀行、證券、保險往來許可辦 法,金管會今日已收到回文。不過政院官員表示,有待 金管會向立院報告核可後才會正式對外公告。
據悉,兩岸金融往來取可辦法中,與會官員爭議最 多的是兩岸銀行往來許可辦法,MOU今年1月16日生效後 ,由於府院高層對於銀行開放多所顧忌,金管會原定送 入行政院版本打算開放陸銀參股,卻因國安高層有金融 安全疑慮一度打消。
府院高層透露,金管會有意開放陸銀參股,單一銀 行或金控投資上限5%,該上市櫃銀行或金控參股上限10 %,不過國安高層對於金融安全有疑慮,與會高層直言 ,「台灣銀行業體質瘦小,一旦開放大陸銀行參股,馬 上就被吃掉了。」
據悉,不過在金管會多次分析下,並且保證開放陸 銀參股上限10%,不會影響銀行整體主導權,再加上對 岸也釋出相關訊息指出,如果台灣只開放設分行和辦事 處,對岸也不願意核准台銀參股。
此外,兩岸金融涉及市場准入等實質問題,有待EC FA(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協商,金管會以公告後暫緩 開放陸銀來台參股,將等兩岸協商ECFA後再開放,以爭 取談判籌碼。
府院高層多次協商後,認為為維持台銀競爭力,會 內拍板,仍維持金管會原議。開放陸銀參股,且在兩岸 金融往來許可辦法中加註指出,若ECFA另有約定者,從 其約定。
金管會規劃,陸銀來台設辦事處、分行、參股,以 1家國銀或金控為限,陸銀資本及排名必須在全球200名 以內,並具備國際業務經驗,且在OECD國家設立5年以 上等條件,大約僅2到3家符合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