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頂洞人 發達集團總裁
來源:全員公投   發佈於 2010-02-26 22:50

目前裝e通機合理嗎?

本帖最後由 山頂洞人 於 10-02-28 10:55 編輯
目前裝e通機收費合理嗎?
高速公路電子收費,未來四個月每天要找80萬輛通過
更新日期:2010/02/26 20:05
推動高速公路計程收費,遠通電收必須在今年六月底達到使用率45%的目標,據此推算,剩下的四個月,平均使用率必須高達57%,換算每天的使用率需達到80萬輛次以上,較目前每天50萬輛次有很大的差距。高公局表示:如果合約要求未達成,依約將發函要求改善,如未改善,可處連續罰款。對此,遠通電收則是認為:時空環境不同,當時對使用率的看法,與目前的環境已經有很大差異。但遠通目前並未提出修約的打算。(彭群弼報導)
高速公路推動電子收費,從一開始就爭議不斷,甚至對簿公堂,除了系統規格以及招標程序所引發的爭議,最後總算透過司法途徑,逐步解決之外。關鍵就在於使用者的持有成本與廠商的營運彼此之間的關係,似乎總是剪不斷,理還亂。政府及民間希望車上機,越便宜越好,承攬廠商則是在商言商,堅持使用者付費。最後在遠通電收提出滿百送的方案,勉強符合某種程度的免費取得的促銷做法下,遠通電收估計送出了55萬個OBU,也因此累計的相當金額的虧損。
根據合約規範,今年六月底之前,遠通電收必須達成年平均使用率45%的門檻,但去年七月起到今年到二月底為止,ETC使用率不到39%,換言之,剩下四個月內,使用率必須一口氣拉高到五成七,到六月底才有機會將平均拉高到合約的要求。如果以每天140萬輛車次通過計算,使用ETC的車流量必須從五十萬輛次左右提高到八十萬輛次,是相當高難度的挑戰。但因為日本實施差別費率之後,ETC使用率都出現倍增,也就怪不得遠通電收一直要求降價。
至於45%的目標如果達不到該怎麼辦?遠通電收認為:今時空環境已經改變,業者只能努力。根據合約規範,一旦違約,高公局將發函要求改進,如果沒有改善,可連續罰鍰。是否構成解約要件,還需依約認定。
遠通促ETC通行費8折 高公局盼送OBU
更新日期:2010/02/26 20:21
(中央社記者汪淑芬台北26日電)國道電子收費 ETC上路滿4年,遠通電收今天催促政府同意對ETC用戶實施通行費8 折優惠。交通部高速公路局指出,遠通如果搭配免費贈送車上機OBU,可以考慮通行費打折。
遠通電收表示,ETC累計使用車次已跨越5億車次,貢獻新台幣25億元的環保社會價值,政府應將 ETC用戶創造的環保效益價值回饋給ETC用戶,實施ETC差別費率,給予通行費8折優惠。
遠通電收指出,現在ETC用戶約 95萬戶,政府希望在2012年底實施國道全面電子收費,訂定差別費率將可大幅提高使用率。
遠通電收舉例,日本在2004年實國道差別費率後,隔年ETC使用從12%增到25%,再隔年又從25%增加到54%,到今年1月底已達84%。另中國大陸北京實施ETC優惠後,申裝量也暴增200%
對此,高公局表示,現在ETC使用率約38%,依政府與遠通電收的合約,至今年6月應達45%,2012年底前應達 65%,要提高使用率不能只期待通行費打折,遠通也應再多一些努力。
高公局說,遠通電收如果能免費贈送OBU,政府再給予通行費8折優待,比較合理,否則很容易變成政府幫業者賺錢。
遠通電收指出,通行費打折與免費贈送 OBU是兩碼子事,如果遠通對還未使用ETC的500多萬輛車免費提供OBU,根本超過財力負擔。
遠通電收表示,現在已透過異結盟方式,協助消費者以低於新台幣1199元售價取得OBU,包括在3月14日前,到遠通電收直營門市申請遠傳門號可以送 OBU和手機。另憑遠東商銀點數、Happy Go集點卡點數,可以折價購買或免費獲得OBU。99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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