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姓男子與女友分手後,上傳女友裸照至IG,基隆地院依恐嚇罪判他拘役45天。(情境照)
2020/12/12 21:12
〔記者林嘉東/基隆報導〕陳姓男子不甘與高姓女友分手,分手後竟把偷拍高女的裸照上傳到IG,還恐嚇要把2人「恩愛」的影片外流。基隆地院近日審結依恐嚇罪嫌判他拘役45天,得易科罰金4萬5千元。
28歲陳姓男子與高姓女子交往期間,被控於去年11月間,以手機偷拍高女全身僅穿內褲,趴在床上的裸照。
陳在2人分手後,今年5月間將高女的裸照,塗掉臉部後,上傳至INSTAGRAM限時動態,另附註「比起讓你回我訊息,我想妳應該對我們3個小時的影片,會比較有興趣,當然我也不希望有第二個人來問我啦~~可以一起回味反省一下,技術探討一下」。
陳設定僅有讓高女觀看的摯友模式,及上傳「我可以做到極致的喜歡妳,也可以做到極端的讓你討厭、、天使變惡魔的距離,也就是一步之差而已。」等訊息。
高女看了相片及訊息後,心生畏懼向警方報案。
基隆地院審理後,審酌陳已經深表悔悟,也與高女達成和解,將陳男依觸犯恐嚇危害安全罪,判處拘役45天,得易科罰金4萬5千元。緩刑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