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王姓男子涉嫌在東海商圈趁張姓市民停車後上前要求交出車鑰匙遭拒,先是徒手攻擊對方,再持石塊砸破車窗強行拿走背包及外套等物品,警方獲報趕往當場逮人送辦,今全案偵結依強盜罪起訴。(示意圖)
2020/12/02 12:42
〔記者許國楨/台中報導〕台中市王姓男子涉嫌在東海商圈趁張姓市民停車後上前要求交出車鑰匙遭拒,先是徒手攻擊對方,再持石塊砸破車窗強行拿走背包及外套等物品,警方獲報趕往當場逮人送辦,今全案偵結依強盜罪起訴。
檢方訊問時,王母證稱,王的精神狀況不佳,所以才會犯案,但王並沒有相關就醫紀錄,且檢方認為,當時王攻擊被害人,喝令被害人交出鑰匙,甚至在犯行後拿出外套禦寒,顯見並未欠缺辨識能力,因此仍依強盜罪起訴。
起訴書指出,今年10月7日凌晨零時許,27歲王男在龍井區遊園北路上的空地閒晃,見張姓男子將車子剛停好有機可乘,上前要求張交出車鑰匙遭拒竟徒手毆打對方,造成張男腦震盪、頭皮撕裂傷、上肢擦挫傷等傷勢,無端被攻擊的張男趕緊求饒直說「別打了,車鑰匙給你」。
只是王沒等張男將車鑰匙拿出來,就逕自走到張轎車旁邊,並撿起路旁石頭猛砸張的車窗玻璃後,拿出車內的藍色、白色外套及後背包,還當場穿上藍色外套禦寒,此時張已趁隙逃逸報案,警方獲報趕到時發現王仍在現場,當場逮人並查扣贓證物送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