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鈺儿 發達集團總裁
來源:哈拉閒聊   發佈於 2020-11-16 10:11

婚宴長輩桌服務有瑕疵再補請一次 男告業者求償98萬敗訴


婚宴長輩桌未有隨桌服務生等瑕疵又補請一次,男告業者求償98萬元敗訴。(記者黃良傑攝)
2020/11/16 08:35
〔記者黃良傑/高雄報導〕施姓男子婚宴委託會展公司承接,因長輩桌未派隨桌服務生、未提供衞生紙,令他覺得親友賓客沒有盡興,因不接受業者免費及8萬元和解條件,他再花錢補請一次後,怒告廠商求償98萬餘元,高雄地院判他敗訴,不料,業者反告他償還未支付第一場婚宴的費用42萬元,法官判施男必須支付,全案可上訴。
施男主張2017年12月間,他委託會展公司承辦他的喜宴,婚宴當天出現許多瑕疵,包括無長輩桌的隨桌服務生,也未先上菜,不僅沒有新餐盤替換,也未提供衛生紙、冰桶等,取餐動線也不佳、服務人員不足,而且經驗不足,還有餐點分量不足等,害他又得另花13萬多元補請婚宴。
他稱因這場婚宴安排不佳,使其名譽權受損,另向業者求償85萬精神慰撫金,共計求償98萬餘元,會展公司只認「素食無標示」未依循契約,其餘都在合契約的範圍,反要求施男償還尚未給付的46萬餘元。
法官認為無冰桶及無衛生紙,當場已有即時補正,至於施男其他列舉的瑕疵,有些不在契約中,有些施男未舉證,故駁回所有請求,判他敗訴。
會展公司則主張經自行吸收缺失後,施男應付42萬餘元,要求付清,法官認為,業者曾提出免費並賠8萬元和解,但施男要求應12萬元以上,已拒絕和解,另判決施男需繳交42萬元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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