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望 發達集團副董事長
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20-09-04 07:44

愛奇藝條款上路 代理商裁員

經濟部昨(3)日公告「愛奇藝條款」上路,禁止台灣業者代理或經銷中國大陸網際網路視聽服務(OTT TV)及相關商業服務,即日生效。
愛奇藝代理商歐銻銻娛樂也宣布,即日起停止愛奇藝會員經銷業務及品牌代理服務;該公司強調,過去經營一切合理合法因政策變動致業務緊縮,須裁員數十位員工。

  • 歐銻銻表示,公司成立四年多來,政府從未禁止台灣公司與大陸企業有任何商業活動,過去的經營完全合理合法。是政府法令的突然變動,造成數十位員工及其家庭的波動,而非公司有任何違法行為。

    為防止愛奇藝以及騰訊等大陸地區網路視聽服務業者在台非法經營,經濟部8月中預告訂定「在台灣地區從事商業行為禁止事項項目表」,已在9月1日預告期滿,昨日正式上路。

    經濟部指出,OTT TV並非開放陸資投資項目,在政治、社會、文化上具有敏感性或影響國家安全之虞,與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訂定禁止事項項目表;違者將由NCC依《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86條第4項查處。

    依該項條例,NCC可處違法業者5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限期要求停止或改正,且得連罰。

    經濟部說明,北京愛奇藝科技2016年曾申請來台投資設立子公司,但是OTT TV業務並未開放讓大陸地區人民或公司來台投資經營,經濟部並未核准。

    經濟部商業司表示,為了防止大陸地區OTT TV(如愛奇藝、騰訊等)透過代理或經銷等迂迴方式在台灣非法經營,行政院跨部會協商後,由NCC擔任OTT TV的主管機關,經濟部依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35條第2項規定,訂定禁止台灣業者或人民等,提供中國大陸地區之公司在台代理、經銷或從事OTT TV等相關商業行為。

    歐銻銻強調,經濟部認為大陸網際網路視聽服務在政治、社會、文化上具有敏感性,且有影響國家安全之虞,但禁止歐銻銻娛樂擔任愛奇藝的代理商,無法解決上述任何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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