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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8-12-15 09:55
國泰世華率先承諾遵循「聯合國責任銀行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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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15 06:00聯合報 記者沈婉玉╱即時報導
為發揮金融業對企業社會責任的影響力,國泰世華銀行承諾自願遵循聯合國「責任銀行原則(PRB)」,深化企業永續工程,以實際行動落實金融業的企業社會責任。國泰世華銀行總經理李偉正表示,國泰世華銀行從核心職能出發,將永續理念貫徹到企業營運當中,朝「環境、社會與經濟永續發展」方向邁進。
國泰世華銀行深耕臺灣綠色能源產業發展,呼應聯合國「優質工作與經濟成長」、「產業、創新與基礎建設」、「永續城市與社區」、「氣候行動」等四大永續發展目標(SDGs)。自2011年推出太陽光電綠能融資專案以來,成為國內提供該融資服務的銀行先驅,市占率超過2成,更於2016年主導完成國內首件離岸風力發電融。
累計至今,國泰世華銀行共斥資超過500萬元,打造三座太陽能分行,1 年可減碳44公噸,以實際作為支持綠色能源產業發展,促進環境與經濟永續成長。
聯合國轄下組織「聯合國環境金融倡議」與全球28家銀行,包括法國巴黎銀行、中國工商銀行、英國巴克萊銀行和ING集團等,在法國巴黎舉行的全球圓桌會議上發起「責任銀行原則」,將成為全球金融業落實永續發展目標之重要標竿。
台灣非聯合國成員,目前無法直接簽署「責任銀行原則」,為展現推動決心及使命感,國泰世華銀行期許成為臺灣第一家自願遵循聯合國「責任銀行原則」銀行,結合企業核心能力逐步推動聯合國「責任銀行原則」,持續深化經營架構,發揮金融業的影響力,驅策臺灣產業和國際標竿企業並肩前行,達成企業與社會及環境的共榮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