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ennie 發達集團監事
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5-10-28 23:13

地價稅11月開徵 7大繳稅方式報你知

2015/10/28 19:30 鉅亨網 記者陳慧菱 台北
財政部賦稅署今(28)日宣布,今(2015)年地價稅將於11月1日開徵,繳納期限至11月30日截止,民眾可透過QR-code、約定轉帳等7種方式繳納,逾期繳納者,每超過2天加徵1%滯納金,財政部呼籲納稅義務人在期限內繳納,以免逾期受罰。
今年度地價稅查定課徵戶數約788萬戶,較去年成長1.38%;查定稅額750億6千萬餘元,較去年同期成長0.02%,稅收成長率接近零成長。
財政部表示,開徵地價稅稅款所屬期間為今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依法是以8月 31日地政機關土地登記簿所載的所有權人、典權人、受託人或經主管稽徵機關指定的土地使用人為納稅義務人,並以納稅義務人在同一直轄市或縣(市)轄區內的地價總額計徵,填發一張繳款書。納稅義務人對地價稅繳納通知書所載稅額如有疑問,或尚未收到繳款書者,請向土地所在地的地方稅稽徵機關查詢或申請補發。
財政部補充,民眾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所有之房屋,全國合計4戶以上,可選定3戶為自用住宅,適用房屋稅自住優惠稅率,但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的千分之2優惠稅率,僅能以1處為限,其餘2戶房地即使為自用住宅,仍需適用較高的千分之10稅率。
為便利納稅義務人繳納稅款,提供多元化繳稅管道,納稅義務人可持繳款書至代收稅款金融機構(郵局不代收)以現金或票據繳納,稅額在新臺幣2萬元以下者,也可以到統一、全家、萊爾富、來來(OK)等便利商店以現金繳納;或透過自動櫃員機(ATM)、信用卡、電話語音轉帳、晶片金融卡網際網路轉帳、活期(儲蓄)存款帳戶網際網路轉帳等方式進行繳稅。但利用信用卡繳稅,各發卡機構是否收取服務費及收取標準,各行庫作法不一,詳情請洽各發卡機構。
另外,選擇以信用卡或活期(儲蓄)存款帳戶方式轉帳繳稅者,可透過APP行動裝置,掃描繳款書上QR-Code行動條碼連結至網路繳稅服務網站,免輸入銷帳編號、繳稅金額等資料辦理線上繳稅。各項繳稅作業細節可參閱繳款書上之繳稅說明或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網址 http://www.etax.nat.gov.tw )項下「電子申報繳稅服務」查閱。
財政部提醒,已辦理與金融機構或郵政機構約定以存款帳戶辦理轉帳繳稅之納稅義務人,請於繳納期間截止日(11月30日)在帳戶內預留足額之存款,以備提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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