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月 發達集團副總裁
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5-02-25 15:24

iTunes侵犯專利,蘋果判賠5.329億美元

iTunes侵犯專利,蘋果判賠5.329億美元
2015/02/25 15:11 時報資訊
【時報-記者柯婉琇綜合外電報導】美國德洲東區地方法院陪審團裁定蘋果iTunes軟體侵犯德州專利授權公司Smartflash所持有的3項專利,因此必須支付5.329億美元賠償金。
Smartflash原本要求蘋果賠償損失8.52億美元,周二晚間出爐的判決金額雖然遠低於這個數字,但對蘋果而言仍是代價昂貴的一擊。
該法院陪審團表示,蘋果不僅在未經許可的情況下使用Smartflash的專利,且顯然是故意為之。
蘋果表示,此判決結果再度凸顯出改革專利系統的必要,以遏阻像Smartflash此類未真正從事產品製造的公司動輒興訟。
蘋果發言人在聲明中表示,這是蘋果員工耗費多年不斷創新取得的想法,蘋果拒絕為此支付該賠償金;我們沒有其他選擇,只能循法院系統予以反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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