費落蒙 發達集團處長
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4-04-06 19:00

繼承取得不動產免契稅

【經濟日報記者陳美珍/6日電】財政部說,因繼承或遺贈取得的房屋所有權,非屬契稅課稅對象,因其遺產已依遺產稅法規定課徵遺產稅,為免同一移轉財產出現重複課稅,契稅應予免徵。
契稅條例第2條規定,不動產買賣、承典、交換、贈與、分割或占有而取得所有權者,均應申報繳納契稅。反之,如取得不動產所有權,並非透過買賣、承典、交換、贈與、分割或占有等六種方式,即非屬契稅課徵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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