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專員 發達公司課長
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25-05-07 19:50

寶得利董事會決議辦理減資53.843%彌補虧損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5301)寶得利-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減資彌補虧損案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5/072.減資緣由:改善財務結構及未來營運發展需要3.減資金額:新台幣768,622,670元4.消除股份:76,862,267股5.減資比率:53.843%6.減資後股本:新台幣658,903,040元7.預定股東會日期:114/06/188.預計減資新股上櫃後之上櫃普通股股數:18,706,293股9.預計減資新股上櫃後之上櫃普通股股數占已發行普通股比率(減資後上櫃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28.39%10.前二項預計減資後上櫃普通股股數未達5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11.減資基準日:待股東會通過並呈奉主管機關核准後,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而定。12.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次減資後換發之新股,採無實體發行,其權利義務與原發行之股份相同。減資後不足一股之畸零股,股東可於減資換發股票停止過戶日前五日起至停止過戶日前一日止,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併湊整股之登記,逾期未辦理者,按面額折付現金(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款提供為帳簿劃撥之費用。所有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之。(2)本案經股東會決議通過及主管機關同意後,授權董事會訂定減資換發基準日、停止過戶日期及處理其他減資相關事宜。本次減資換發基準日前,如因本公司買回股份、轉讓或註銷、可轉債或員工認股權憑證轉換發行新股,致影響流通在外股份數量,減資比率因此發生變動者,擬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為之。(3)本案如有未盡事宜,或因法令變更、主管機關指示、因應客觀環境須予變更或修正時,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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