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en2929 發達集團總裁
來源:房產   發佈於 2024-10-01 05:49

都更容積放寬認定 初審過關

2024/10/01 05:30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昨初審通過「都市更新條例第六十五條修正草案」,擴大適用原建築容積更新重建對象。(資料照)
估27萬戶受惠
〔記者林哲遠/台北報導〕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昨初審通過「都市更新條例第六十五條修正草案」,擴大適用原建築容積更新重建的對象,實施容積管制前,已掛號申請建造執照的建築基地,也可適用容積認定;另實施者已擬訂都市更新事業計畫送地方政府審議的案件亦可適用,預計全國將有八二一六棟六樓以上的合法建築物、約二十七萬戶受惠。
都更條例一九九八年實施,給予都更容獎最高一.五倍;但若在一九九九年全面實施容積管制前已經興建完成、取得使照的建物,可擇優適用原容積。
內政部次長董建宏表示,本次修法主要是針對全國八千餘棟在實施容管前已掛號申請建照、但尚未完工的建築,因適用九二一地震前的耐震設計,恐有耐震不足疑慮,為鼓勵加速都更,將原規定實施容積管制前已興建完成的合法建築物才能適用原建築容積獎勵,修正擴大為已興建完成或已申請建照的合法建築物均可適用。
初審通過條文也明定,都市更新事業計畫送地方政府審議的案件亦可適用。內政部說明,預計全國將有八二一六棟六樓以上的合法建築物、約二十七萬戶受惠。
另,會中也通過民進黨立委王美惠提出的附帶決議,建請內政部研議相關政策,建立取得容積獎勵建物回饋在地社區的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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