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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24-09-26 17:46

純網銀利多 金管會放寬兼營投顧規定

2024-09-26 16:41:47 記者 陳怡潔 報導
純網銀業務範圍將再擴張,金管會證期局今(26)日宣布預告修正「證券投資顧問事業設置標準」第24條條文草案,放寬信託業由銀行兼營者得以資本適足性作為兼營全權委託投資業務或證券投資顧問業務之財務條件;法案預計今年底將正式上路,國內三家純網銀均可受惠。

金管會證期局表示,金管會於去(2023)年1月10日召開純網路銀行業務聯繫會議,針對業者所提基金銷售及兼營證券投資顧問業務之建議,將分階段研議銀行改以資本適足性作為擔任基金銷售機構及信託業兼營證券投資顧問業務之財務條件,以協助純網路銀行逐步建置各類理財業務服務,並已分別於去年3月及同年12月放寬銀行得以資本適足性作為擔任證券投資信託基金銷售機構與境外基金銷售機構之財務條件。

證期局表示,關於信託業兼營證券投資顧問業務財務條件之放寬,考量銀行之財務風險已有銀行資本適足性及資本等級管理辦法予以控管,金管會爰研議修正「證券投資顧問事業設置標準」第24條規定,放寬信託業由銀行兼營者得以資本適足性作為兼營全權委託投資業務或證券投資顧問業務之財務條件,並將依行政程序法規定,於近日公告,以徵求各方意見。

證期局表示,此次修正草案除將刊登於行政院公報外,亦將於金管會網站刊登該草案之總說明及修正條文對照表;各界如有任何意見,請於草案預告公告刊登公報之翌日起60日內,自金管會「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之「草案預告」網頁內陳述意見或洽詢證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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