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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卡丘 發達集團副處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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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品味生活
發佈於 2008-10-13 16:54
丟行人垃圾箱 標準放寬
丟行人垃圾箱 標準放寬
【施春美╱台北報導】北市環保局稽查民眾亂丟家戶垃圾在路邊行人垃圾箱,今年一至八月開罰兩千八百多件,平均每天有十一起民眾遭罰,因稽查員認定僅限「行進間產生的行人垃圾」標準嚴苛,加上便衣突襲稽查屢傳爭議,引發民怨。環保局昨表示將放寬可丟路邊垃圾箱規定,民眾可舉證等公車、公園散步等產生瓶罐、便當盒等垃圾而免罰。
台北市議員賴素如表示,曾有市民陳情指出等公車時吃早餐,將吃剩蘋果皮和沖泡咖啡袋丟入路邊行人清潔箱,竟因稽查員認定咖啡袋和果皮不可能是行人垃圾,而遭開罰兩千四百元,實在很不合理。
稽查員需戴臂章
環保稽查大隊長楊素娥說明,原僅限行人「行進間產生的垃圾」可丟在路邊垃圾箱,而稽查員認定果皮、便當盒、奶粉罐、尿布等是家戶垃圾,不可能是行進間產生,因此認定違規且開罰,今年一至八月開出兩千八百一十七件罰單。
為減少取締亂丟垃圾引發爭議,環保局長倪世標昨表示,即起將採寬鬆認定,由「行進間產生的垃圾」放寬為「行進或活動產生的垃圾」,民眾若在公園等戶外場所活動,不管產生什麼垃圾,都可算是行人垃圾而免罰。
此外民眾也反映稽查員未帶識別證且以全程拍照方式舉發,侵犯隱私。楊素娥說,已要求稽查員即起需佩戴臂章、穿白色上衣和深色長褲,僅能拍攝民眾亂丟垃圾畫面。
民眾吳先生說:「放寬戶外活動產生的垃圾也能丟在路上垃圾桶才是合理規定,否則變相迫使我們要把垃圾帶回家丟,就太擾民了。」
環保局稽查違規丟垃圾新措施
◎原只限「行人行進間產生垃圾」可丟路邊行人垃圾箱,如便當盒、尿布等都可被認定是家戶垃圾而遭罰;現放寬為「行人行進間或活動產生垃圾」,民眾舉證是等公車等產生的垃圾而免罰
◎原毋需穿制服或配戴識別證件的稽查員,現規定執法時需穿白上衣、深色長補及配戴臂章
◎稽查員不能連拍和違規行為無關照片
◎實施日期:即日起
◎申訴管道:1999市民熱線
資料來源:台北市環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