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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武 發達集團副處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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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0-04-28 21:00
市話撥行動 明年起均一費率
2010/04/28 18:53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黃慧敏台北2010年4月28日電)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NCC)今天表示,自100年起,市內電話撥打行動電話訂價權及營收,回歸市內網路業務經營者,未來消費者以市內電話撥打不同行動電話,不必擔心費率不一。
NCC通過市內電話撥打行動電話訂價機制自100年起改為市話業者訂價相關管理辦法修正草案,預計5月18日辦理公開說明會。
NCC指出,現行市話撥打行動電話,一般時段2G費率每分鐘在5.163到6.6元之間、3G為6.6元;減價時2G為2.5812到6.6元、3G為3到6.6元。回歸發話端訂價後,一般時段2G和3G每分鐘都5.163元;減價時間2G、3G都是2.5812元。
談到修法目的,NCC發言人陳正倉表示,因應數位匯流趨勢、維護消費者權益、促進市場公平競爭並與國際監理趨勢接軌,自明年1月1日起,市內電話撥打行動電話訂價機制將回歸為「由發信端事業訂價,營收歸發信端事業」。
陳正倉說,透過這次修法,各界關心的市內電話撥打2G及3G行動電話通信費價差,也可一併解決。消費者將不再擔心用市內電話撥打不同行動電話的費率有不一致,將使市話撥打行動的費率更趨合理,消費者將能享受更低廉價格及更多元選擇機會,電信業者將具有更靈活的行銷策略,有助提升整體電信市場的公平競爭。
NCC表示,這項草案主要是與國際間電信業者訂價權多數都是由發信端訂定的監理趨勢接軌,將使市內網路業務經營者在市話撥打行動電話的通信型態回歸正常市場機制,同時也因應數位匯流後、固網與行動通訊網路逐漸朝匯流後,以電信服務取代傳統以技術為主要考慮的監理思維。
NCC預測,透過這次草案的修正,相關業者因權利義務所衍生的互連費分攤比例趨向國際合理水準,同時鼓勵電信業者引入新經營模式與訂價策略,讓消費者享受更多元、更低廉、通訊品質更佳、更多自主選擇權的電信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