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鈞鈞 發達集團副董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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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22-09-07 08:56
強化風險控管 保險業海外投資門檻擬提升
【時報記者林資傑台北報導】金管會為強化保險業風險控管機制,宣布將修法提高轉投資海外非保險本業相關事業的資本適足率門檻,並針對轉投資海外銀行增設3大條件,包括須為金控子公司,同金控下須有銀行子公司並共同出資,且保險子公司出資不得高於銀行子公司。 金管會此次規畫修正保險業國外投資管理辦法,若投資如銀行、票券、信託、證券投信等非保險本業的海外保險相關事業,近3年平均資本適足率應逾250%。若投資海外保險相關事業持股達10%以上,也必須強化投資及風險管理機制。 保險局副局長張玉煇表示,現行規定僅銀行須達250%、其餘則為200%,此次將門檻一致拉齊至250%。同時,針對保險業投資海外銀行業增訂3大條件,除必須是金控旗下子公司外,同一金控必須有銀行子公司並共同出資,且保險子公司出資額不得高於銀行子公司。 據保險局統計,目前僅國壽有轉投資印尼Mayapada銀行及菲律賓中華銀行,且由同金控的國泰世華銀等協助管李。張玉煇表示,相關申請條件等新規定不會溯及既往,因此國壽既有投資架構及比率不需調整,但必須全數落實強化投後管理等相關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