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武 發達集團副處長
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0-02-06 06:45

遠東聲明 無重編財報必要

2010-02-06 中國時報 【曹秀雲/台北報導】
針對金管會証期要求証交所,發函要求遠東集團旗下包括遠百、遠東新世紀及亞泥三家公司,在一周內針對法院判決、經濟部行政處分、業務及會計等影響提出說明,遠百與遠東新世紀昨發布重大訊息表示,針就經濟部商業司所做撤銷太流增資登記乙事,遠百及遠東新洽詢律師及會計師意見,認為尚無重編以前年度財務報表的必要,但將會在收文後於期限內向證交所作出說明,並釐清事實。
遠百表示,在SOGO經營權無實質變動狀況下,遠百的合法投資關係不應因行政變更登記而為不同評估。經濟部登記的變更,並不能解釋為是遠百喪失對太流股東權利。僅因臆測或假設情節而予以重編財報,或要求暫停及變更交易,將對廣大投資人及公司造成難以回復重大損害。
遠東新新世紀則表示,遠東新對太流「股東權及投資關係」爭議,有賴法院民事判決作最後定奪,但在判決確定前,投資權益仍屬存在。在遠東新已公佈的2009年前三季稅後淨利為58.95億元,其中,按直接及間接綜合持股比例認列太流之投資收益為3.2億元,只佔當期淨利的5.4%,影響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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