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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哈拉閒聊   發佈於 2018-06-19 14:56

月結婚…準岳母逼簽婚前契約 男怒:遇詐騙集團?

本帖最後由 B 於 18-06-19 15:29 編輯
8月結婚…準岳母逼簽婚前契約 男怒:遇詐騙集團?
2018-06-19 聯合新聞網
婚前協議已成為一項可以保障婚姻雙方權利義務的利器,但條款的內容,該如何選擇?一名網友將在8月結婚,準岳母拿出一張婚前契約書,條列的內容包括每月孝親費2萬、房貸全扛、房子夫妻共有,若離婚得放棄房子。讓網友瞬間爆氣,質疑「我是遇到詐騙集團?」、「有種叫我簽」。
一名網友在《靠北女友》PO文,表示自己將在8月結婚,日前到女方家吃飯時,餐後準岳母拿出「一張紙」要他簽名,上方列明:
1.婚後XXX同意拿每月薪水2萬孝敬女方的父母
2.買房只能用夫妻共有,房貸男方全數負責
3.若離婚,男方XXX無條件放棄房子所有權

男網友當場傻眼,客氣回應「能讓我一點時間考慮嗎?」,準岳母表示「等主桌我會請主證人用正式書面給你」,還說能理解這紙「婚後財產同意契約」會讓男方很不舒服,但自己女兒很怕遇到不負責任的男人。
男方抱怨結婚的喜帖、喜餅、場地、禮車都準備好了,準岳母這招是在「演偶像劇還是八點檔」,並撂下狠話「若結婚當天叫我簽,我會在30桌所有人面前撕給你老母看」、「我是遇到詐騙集團?本人8月結婚,有種叫我簽」。
PO文引來網友熱議,質疑男方的準岳母是在「賣女兒嗎?」、「契約內容講得好像她女兒是廢物一樣」、「到底是小倆口結婚還是男方跟岳母結婚啊?」勸原PO「直接放生」。也有人建議應先問問女友本人,是否知道這件事?或請對方家庭設身處地交換立場思考一下,這樣是否合理。
另有網友以「公平」原則提出建言可擬一份以男方為主的合約,「婚後跟男友父母住,因為已花錢養女友爸媽了,你也該表示一點心意孝敬一下我爸媽」、「買房夫妻共有,房貸男方全負,但婚後同住水電瓦斯電信費、孩子的教育費全由女方支付」、「因為誰的行為造成離婚房子歸另一方」。對於男友的抱怨文,一名女網友留言示愛「你可以考慮我,我單身!我媽說只要對方對我好,我喜歡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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