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dward7119 發達集團處長
來源:哈拉閒聊   發佈於 2017-06-14 20:07

陸為李明哲安排律師 陸委會:難信服

陸委會今晚表示,無法確認李明哲個人權益受到保障。在家屬無法探視到李明哲本人前,中國大陸官方宣稱「依照李明哲意願」安排律師,既無法受到各界信服,也禁不起各界檢驗。
陸委會並指出,陸方相關作為「顯然連一個現代文明國家的最低底線都未能達到」,更不符合現代國際社會廣泛認同的普世人權保障要求。任何人在經過司法程序判決確定之前,都應受無罪推定之保護,也應享有人權保障。
民進黨前黨工李明哲遭中國大陸以「顛覆國家政權罪」逮捕,失聯至今已將近3個月。中國大陸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發言人馬曉光上午宣稱,已根據李明哲意願,為他安排律師。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晚間表示,李明哲家屬已對外公開聲明,在未見到李明哲本人前,對於中國大陸有關的說法均不予承認,也不會聘請律師。
陸委會表示,在當前的狀況下,無法確認李明哲個人權益受到保障,以及家屬無法探視到李明哲本人前,中國大陸官方對外宣稱「依照李明哲意願」一節,均無法受到各界信服,也禁不起各界的檢驗。
陸委會指出,自李明哲遭中國大陸國安部門以危害國安事由限制人身自由至今,陸方仍未允許家屬探視,未對外公布相關案情,也未依「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通報。
陸委會並呼籲陸方,應確保李明哲在偵審過程中均受到正當法律程序之保障,並應儘快同意家屬赴陸探視李明哲、公布全案始末,才有助於釐清各方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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