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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動 發達集團副總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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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哈拉閒聊
發佈於 2016-01-08 07:23
紐韓FTA生效 紐西蘭放寬對我服務業限制
2016-01-08 中國時報陳宥臻/台北報導
紐韓自由貿易協定(FTA)2015年底生效,紐西蘭近日通知我國經濟部,將依據甫生效的紐韓FTA,取消對台服務業的限制,使我國服務業廠商,在紐國享有與韓國業者相同的優惠待遇,有利於我業者拓銷紐國服務業市場。
給予台商優惠待遇包括放寬赴紐國投資送審門檻,調高至5000萬紐幣以上才需要送審(過去為2000萬紐幣);赴紐設立商業據點時,紐國承諾不會要求須採合資或合夥型態,也不會限制台灣業者投資比例,涵蓋業別包括綜合工程服務業、攝影服務業、電腦維修業、複製業及會展業等;最後,是台灣電腦、複製及會展業者可自由提供跨境服務,紐國承諾不會設限。
經濟部表示,台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自2013年12月1日生效。雙方透過ANZTEC承諾,未來紐國與他國簽署貿易自由化協定時,雙方業者皆能自動享有自由化利益。
值得注意的是,紐國現正修法刪除外國人擔任紐國專利律師的限制,目前僅有英國或愛爾蘭國民可擔任紐國律師,但上述法案仍待國會審議。
經濟部分析,一旦上述法案順利通過,未來我國國民將可依據紐國專利法相關規定,成為紐國專利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