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jf999 放長假2轉待命
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5-05-14 14:40

工業是PM2.5的元兇嗎?

李伸一
共同執筆:溫啟邦/國家衛生研究院研究員
自從中國大陸前央視主播柴靜製播「穹頂之下」節目後,PM2.5(細懸浮微粒)問題再度引起各界重視,在肺癌特別是肺腺癌快速增加的臺灣,更引起國人的關注。行政院環保署也預計將PM2.5列入環評項目之一,而最近南部六縣市在雲林舉辦PM2.5研討會,更共同決議禁止企業燒煤及石油焦而引發爭議。
環保問題固然很重要,但缺乏資源的臺灣,經濟發展也不能不兼顧,上述六縣市的決議涉及到三問題值得討論:一、石化或電廠是否為造成PM2.5的主因;二、如果禁止燃煤是否會影響臺灣經濟發展;三、地方如以自治法規禁止燃煤是否違憲。
依世界衛生組織研究報告指出:空氣污染是影響健康的一個主要環境風險因子,如果能透過適當方法降低空氣污染,將可減少中風、心臟病、肺癌和急慢性呼吸道疾病,然空氣污染源大多非個人所能控制,而空氣污染與PM2.5又有絕對關係。
我國對PM2.5的關注起步較晚,直到2006年環保署才增設PM2.5自動監測器,並開始探討PM2.5的濃度、成分、物理、化學性質。依據環保署的資料顯示,臺灣PM2.5的來源,36%來自汽機車排放,27%來自大陸,25%來自工廠排放,12%來自太陽光合作用,其他還包括路面的揚塵。而工業25%中,石化業只占2%,證之六輕建廠運轉後,麥寮地區罹患肺癌人數100年為36人,低於全國平均48人,可見石化廠與肺癌是沒有絕對關係的。
再者用電是每個家庭、企業不可或缺的,依國際能源總署2013年的統計,世界主要國家發電量能源配比,中國燃煤75%,核能2%;澳洲燃煤65%,核能0%;英國燃煤40%,核能19%;法國燃煤4%,核能75%;德國燃煤47%,核能15%;韓國燃煤45%,核能26%;台灣燃煤41%,核能19%;美國燃煤40%,核能19%;日本燃煤32%,核能設備28.9%。可見燃煤及核能還是各國發電的主要燃料,在重視環保及國民健康的澳洲、英國、法國、德國、美國、日本等先進國家,及與我國在產業上相當競爭的韓國,使用煤炭及核能的比例都超出60%,但這些的國家皆未有禁止燃煤之提議。
再就發購電成本,以台電為例燃煤每度新台幣1.515元,核能0.960元,燃氣4.076元,如禁用燃煤及核四停建,核能1-3廠又不能延後除役,則發電成本大增且有用電不足之虞,當然影響台灣經濟甚鉅。
目前台灣主要燃煤電廠包括台電、麥寮電廠及和平電廠等,這些電廠總發電量佔台灣41%,比重相當大。另外,臺灣是不產天然氣的國家,天然氣儲槽必須高壓儲存,儲存量及安全性也值得憂慮,如果這些電廠全部禁用燃煤,則其電力供應量及穩定性實難想像。
再依憲法第十章有關中央與地方權限之劃分,對於哪些事項應由中央立法並執行,哪些事項由縣立法並執行,在107條到110條,都有明文規定。特別依憲法111條,「中央與地方權限分配除107條到110條列舉事項外,如有未列舉事項發生時,其事務有全國一致之性質屬於中央,有全省一致之性質者屬於省,有一縣之性質者屬於縣」。對於是否禁止企業使用燃煤,牽涉到全國能源使用、環保及經濟發展問題,此係全國一致性之問題,其立法及執行應歸屬中央,縣市地方政府以地方自治事項而自行訂立規章限制使用燃煤,自是違憲的,當然無效。
PM2.5可能對身體健康造成危害,確實應予重視,而目前嚴重的肺腺癌的可能危害因子,包括二手菸、烹煮油煙、一般空氣污染及機車排放物,應朝此污染源尋求解決之道,方為正辦。對使用燃煤的企業,政府也應參考歐美燃煤排放標準訂定本國環保標準,並要求廠商加強改善製程及防制設備,以降低排放,一味禁用燃煤,並非解決問題的方法。目前國內出現可怕的現象,常以環保之名行反工業、反投資之實,而地方政府又予以呼應,這種反商情結繼續下去,可能逼走企業在臺灣的投資,此絕非全民之福。
日期:2015年0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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