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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5-02-05 09:59
處置股票 期交所將調高保證金
發稿時間:2015/02/05 08:59
(中央社記者韋樞台北5日電)期交所股票期貨或選擇權契約的標的股票,經證交所或櫃買中心公布為處置股票時,期交所將調整股票期貨及選擇權契約保證金1.5倍到3倍,相關措施自3月2日起實施。
為提高期貨商的風險涵蓋能力,並維護市場交易秩序,股票期貨或選擇權契約的標的股票,經證交所或櫃買中心依「公布或通知注意交易資訊暨處置作業要點」(處置作業要點)公布為處置股票時,期交所將調高股票期貨、選擇權契約的保證金為原適用比例的1.5至3倍。
期交所表示,標的股票經證交所或櫃買中心依處置作業要點第6條第2項,於最近30個營業日內第1次發布為處置股票者,期交所將調高股票期貨及選擇權契約保證金為當時所屬級距適用比例的1.5倍;第2次發布時調高到2倍,第3次發布時再調高到3倍。
期交所指出,股票期貨及選擇權契約保證金調整措施自標的股票處置生效日的次一營業日,期貨市場交易時段結束後,開始實施。
期交所已於3日通函公告市場這項新標準,未來個別股票期貨及選擇權契約的標的股票,符合這些標準時,期交所將另行公告個別股票期貨及選擇權契約保證金調整情形及實施的起迄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