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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09-03-19 18:22
廣隆光電董事會決議召開98年度股東常會相關事宜
鉅亨網編輯中心.台北.3月19日
符合條款:第二條第17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98/03/19
2.股東會召開日期:98/06/16
3.股東會召開地點:南投市自立三路6號(本公司二樓電化教室)
4.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1、本公司九十七年度營業報告及九十八年之營業計畫
2、監察人審查九十七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3、國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執行情形報告
4、股東提案未列入議案之說明
(二)承認事項:
1、承認本公司九十七年度決算表冊(營業報告書、財務報表)
2、承認本公司九十七年度盈餘分配表
(三)討論及選舉事項:
1、討論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管理辦法」案
2、討論修訂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程序」案
3、改選董事及監察人案
4、討論解除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案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98/04/18~98/06/16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98/06/16
7.其他應敘明事項:
股東向本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之受理期間及條件:
(一)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之股東,
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提案限一項並以300字為限(含標點符
號),提案超過一項或300字者,均不列入議案。提案股東應親自或委託他
人出席股東常會,並參與該項議案討論。
(二)股東如欲於本次股東常會提出議案者,本公司於98年4月13日起至98年4
月22日止(上午9時至下午4時),受理股東提案申請。請股東於上述期間依公
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向本公司提出申請。受理提案地點:南投市自立三路6
號(本公司財務部),聯絡人:洪玉勉,電話:049-2254777分機1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