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sungching 發達公司總裁
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1-10-31 13:26

聯合制價 南韓FTC開罰亞洲6大LCD廠共1.757億美元

南韓公平交易委員會(FTC)周日宣布開罰6家亞洲LCD廠,總罰金高達1940億韓元 (1.757億美元),懲罰廠商超過5年的聯合制價行為。
該反壟斷監管單位發出聲明稿表示,南韓企業Samsung Electronics Co.(三星電子) (005930-KR)和LG Display Co (034220-KR),以及台灣企業友達光電 ( (US-AUO) ) (2409) 、奇美電子 (3481) 、中華映管 (2475) 和瀚宇彩晶 (6116) 在台灣每月會面一次以上,針對電腦、個人筆電和電視等使用的面板達成價格協議,並共享其他私有機密訊息。
此聯合行為自2001年9月至2006年12月,期間這些面板廠至少聚會200次。
南韓FTC分別判罰三星電子與LG Display (含他們兩家在日本和台灣的海外單位) 972.9 億韓元和655.2億韓元,另外友達光電遭罰285.3億韓元、奇美電子 15.5億韓元、中華映管 2.9 億韓元、瀚宇彩晶 8.7億韓元。
這是南韓FTC有史以來最大宗國際聯合行為罰金規模,數年前數家大型亞洲LCD廠(含LG)甫因類似案件遭美國開罰,且數位高層因此入獄。去年12月,歐盟也因企業近5年的聯合行為開罰6家亞洲LCD廠,總罰金達6.49億歐元(9.18億美元)。
南韓FTC表示:「這些合併掌握全球市場約80%的LCD廠,參與產品的聯合制價行為,例如電腦螢幕、筆記型電腦和電視等,這行為已對國內消費者造成傷害。」
「這些LCD廠商明知此舉違法,卻一致隱瞞聚會與資訊共享之實。」
針對罰金數目,FTC表示最終金額可能會再調整,因為FTC會考量企業因聯合行為而獲得的營收多寡。
全球最大LCD廠三星電子表示,尊重FTC的決定,也會持續遵守公平貿易法律。
全球第二大LCD廠LG Display表示,由於從寬處理方案和其他減輕因素,降低50%罰金,所以公司實際上要支付的罰金「明顯」少很多。該公司補充表示,他們反對FTC的判決並將向南韓高等法庭提出上訴,因為根據訴訟時效,FTC判決LCD廠任何罰金的最後期限在7月已到期。
LG補充,FTC這項最新的決議對其企業經營或與夥伴的關係不會造成負面衝擊。
友達光電表示,在收到FTC公文後將仔細檢視,再「採取適當的行動」。
奇美、中華映管和瀚宇彩晶的代表無法立即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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