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專員 發達公司課長
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25-06-30 19:44

漢康-KY子公司與復宏漢霖簽抗癌生物新藥HCB101陸/港澳/東南亞特定國家等獨家授權合約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7827)漢康-KY-本公司控股子公司FBD與上海復宏漢霖生物技術股份有限公司簽訂抗癌生物新藥HCB101中國大陸、港澳、東南亞特定國家,及所有MENA地區國家市場獨家授權合約。1.事實發生日:114/06/30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上海復宏漢霖生物技術股份有限公司(簡稱上海復宏漢霖,2696.HK)3.與公司關係:無4.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NA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本公司控股子公司FBD Biologics Limited (簡稱FBD)與上海復宏漢霖簽訂抗癌生物新藥HCB101,於中國大陸、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東南亞特定國家(新加坡、馬來西亞、泰國、印尼、菲律賓);所有MENA地區國家(阿爾及利亞、巴林、埃及、伊朗、伊拉克、以色列、約旦、科威特、黎巴嫩、利比亞、摩洛哥、阿曼、卡達、沙特阿拉伯、敘利亞、突尼斯、阿聯酋、巴勒斯坦、葉門)市場獨家產品開發及銷售授權合約。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依合約規定。7.承諾事項(解除者不適用):依合約規定。8.其他重要約定事項(解除者不適用):依合約規定。9.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1)根據授權合約條款,FBD將於簽約後收取1,000萬美元之簽約金,後續將依里程碑達成情形收取1.92億美元的產品開發里程金與銷售里程金,以上合計最高可達2.02億美元;此外FBD將HCB101上市銷售後收取銷售分成6~12%。上海復宏漢霖將負責HCB101於中國大陸、港澳、東南亞特定國家以及所有MENA地區國家之商業化成本。(2)在合理授權條件下,將新藥授權予國際大藥廠,可將資源有效運用並增加公司可使用資金,以提升公司整體價值。10.具體目的:加速推進本公司HCB101於中國大陸、港澳地區,東南亞特定國家及所有MENA地區國家之商品化進程,持續提升漢康-KY在新藥開發之國際影響力及能見度。11.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8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1) 本合約業已於114年6月30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2) 新藥開發時程長、投入經費高且申請藥證之時程有其不確定性,此等可能使投資面臨風險,投資人應審慎判斷謹慎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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