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呱 發達集團副總裁
來源:房產   發佈於 2023-12-10 20:13

20231210-----房東收租不報稅賺爆! 他曝背後5大原因:分離課稅才能解決問題

房東收租不報稅賺爆! 他曝背後5大原因:分離課稅才能解決問題
2023/12/07 13:10 EBC地產王

台中房產網紅鄧宥均,因平時工作就是協助房東出租房子,對於「為什麼台灣房東都不願將房租收入去報稅」的問題看得相當透徹,近日在YT頻道「房仲宥來了」上架最新影片,並與房仲作家aka時代力量不分區立委參選人陳泰源同框深入探討此議題,提出具體建議希望協助改善台灣的租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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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片強調,內容不是要合理化不報稅行為,而是點出根本原因,探討制度面究竟出現那些問題,才能對症下藥,多數台灣房東為何普遍不願將租金收入拿去報稅呢?宥均提出以下4大理由:
第一、房屋稅,從1.2%上升為2.4%至3.6%
在沒有「申請租金補助」或「參與社宅包租代管」使房東成為公益出租人的前提下,一旦屋主自行將房子出租之後,每年要繳的房屋稅就會增加到1至2倍。
第二、地價稅,原本自用住宅為千分之2,變成至少千分之10至千分之55
雖說房屋稅與地價稅的課稅依據,都是以「低於實價」的房屋評定現值與土地公告現值作為稅基,但畢竟地價稅一跳就是5倍以上,負擔其實也不小。
第三、個人所得稅級距影響房租收益
現行得稅制是「租賃所得」與房東「個人所得稅」採「合併計算」。而通常「有房可出租」一族往往也有其它收入,使得房租「收益」被綜所稅的「級距」給吃掉,相當不划算。
第四、租金投報率太低
近年房市大漲一波,但租金行情並沒有跟著等比例調升,導致租金投報率過低,而且根據統計還是「世界級的低」。
▼追求居住正義,要先改善租屋黑市。(示意圖/EBC地產王)

若以北市來說,陳泰源舉例權狀15坪、扣掉公設實際使用約10坪的電梯有管理套房,總價都來到「至少」千萬元,月租金行情則是2萬元上下,換算投報率已不到2%,而且坪數愈大投報率愈低,有些北市豪宅甚至不到1%,若拿現行房貸利率2.13%起跳相比,等於北市房產已進入「實質負投報」。
至於台中,鄧宥均以北屯機捷特區主流房型試算,權狀35坪新成屋,室內使用約19坪的兩房,成交行情約1300萬,月租金行情3萬,等於2.7%投報率。倘若扣除保養與維護修繕等成本,基本上也只與租金收益「打平」而已,換句話說,「淨」投報趨近於零。
更別說出租不報稅在將來賣房時也有好處,陳泰源補充第5點。只要國稅局查不到或稽查人力不足,以「連續6年設籍不中斷且『表面自用』」後再賣房,還可享有「400萬元免稅額」與「僅課徵10%獲利所得」;總和以上4+1,將心比心,換做你是房東,當然也不想報稅。
實際案例:現金收入的不懂,所得高的不想
宥均以他實際服務的兩位客戶分別舉例:
其一是做家庭理髮,因為工作性質不需報稅,所以並無報稅習慣,且報稅對她而言頗複雜,縱經講解仍聽不懂;就好比許多店面門口張貼「本店免用統一發票」或一些擺攤做生意的,由於都是「以現金收入為主」的小本生意,平常本來就沒在報稅,一聽到報稅就覺得複雜又抗拒。
另一個案例是傳產業老闆,由於他本業很賺錢,是國稅局通常鎖定的大戶,因此不敢逃漏稅,但因他的所得稅級距是40%,若以現行所得公式、年租金100萬元計算:扣除43%必要費用剩下57萬元,再乘上稅率40%等於要繳22.8萬元稅金;等於「將近四分之一房租收入」都繳納給國稅局!還得再扣除掉養房的維護與修繕成本,……這樣看來,對高所得的房東而言,既不划算也不盡公平。
具體建議:分離課稅,房東、租客、國稅局共創三贏
鄧宥均解釋,這項政策的核心理念,是讓「租金收入」和「個人所得稅級距」分開,這麼做好處很多:
對房東而言,租金收入不會受到個人所得稅級距影響,藉此提升收租報稅的意願。只是,這麼做可能被質疑幫富人降稅、單單只有圖利房東而已,其實不然。
對國稅局而言,分離課稅看似政府減少稅收,但其實大部分房東出租房子並無報稅;也就是說,現行制度下,國稅局根本收不到稅。可一旦「分離課稅」實施後,反而讓國稅局收得到稅。
對租屋族而言,將更能申請得到租金補貼。因為租屋市場的現況是,房東不報稅所以不願意房客申請租補,房客怕得罪房東而被威脅趕走或調漲租金,只能委屈求全。因此,如果房東在「報稅與沒報稅之間」的負擔差別不大,多數房東就不會阻止房客申請租補了。
如此一來,房東輕稅、國稅局收得到稅、房客也申請得到租金補貼,房東還因此具備公益出租人身分獲得持有稅的優惠,進而改善「租屋黑市」,可謂一舉數得。
時事題:《住宅法》修正通過,房東不怕被查稅?
「住宅法」修法通過了,房東真的不用怕國稅局查稅了嗎?鄧宥均認為有難度,畢竟,立法並非禁止國稅局查稅,而且還只是「不得將『申請租補的租約』作為查稅依據」而已,也就是說,沒有申請租補的租約,還是可以查,何況,查稅方法何其多,光是調閱銀行裡的金流就見光躲不掉了。
只能說,內政部的立意良善,希望透過修法,可以解除房東的疑慮並同意房客拿租約去申請租金補貼,但其實,這根本是「頭痛醫頭、腳痛醫腳」。
退一萬步說,縱使我們相信修法後真的不會被查稅,卻因此衍生負面效應。尤其是一些房子較多又怕遇到惡房客或其他原因而「不想將房子出租」的「囤空房」族而言,為避掉未來即將上路、空屋不使用才會被課的「囤房稅2.0」搭配下,將極可能發生許多「詐領租補的假租約」出現,重點是,簽AB約的人頭都是願意配合造假的親友,很難查實。
因此,嚴肅呼籲,內政部必須正視租屋黑市、房東不報稅的根本原因,才不會「治標不治本」又「引發副作用」,而「分離課稅」就是我們共同認為的解方之一。
▼台灣房東普遍不願將租金收入拿去報稅。(示意圖/EBC地產王)

(封面示意圖/EBC地產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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