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鈞鈞 發達集團副董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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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哈拉閒聊
發佈於 2018-11-28 11:28
銀行存放款差額≠爛頭寸,央行3點釋疑
【時報記者任珮云台北報導】外界習慣將銀行存、放款間差額稱為銀行的「爛頭寸」,央行特別發文指出,銀行收受存款資金本來就不能全數用於放款;將準備金或金融資產投資概稱為爛頭寸,恐誤導社會大眾。 媒體日前報導,據金管會公布國銀最新營運概況,9月本國銀行存款雖減少,但放款也增加,使得銀行存放比達73.25%,代表爛頭寸減少。央行指出,銀行存、放款間差額不等於「爛頭寸」。央行也作出三項說明: 一、為保障民眾存款資金的安全性與流動性,使銀行可隨時因應民眾提領現金等需求,依相關法規規定,銀行收受存款必須提存一定比率作為「應提存款準備金」,以及購買容易變現的金融資產,這部分則稱為「流動準備」與「高品質流動資產」。扣除上述法定用途後的存款資金,銀行才可自由運用於放款與其他用途。 二、銀行可自由運用的資金不會全部用於放款,但因放款收益率較高,銀行多會優先承做放款業務,放款後的剩餘資金,則參照各銀行財務操作策略,依收益率高低與到期期限的長短,作各項資產配置,例如購買商業本票、公債、公司債及央行存單等金融商品,而這些金融商品仍具一定收益率,不應全部視為爛頭寸。 三、銀行為了因應不確定因素,會保有不具收益性的「超額準備」,超額準備雖不具有收益性,但銀行為因應資金調度需求,例如客戶臨時需動用貸款額度或提取大額存款等,必須保有部分資金,因此不宜將存、放款差額全部視為銀行的爛頭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