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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哈拉閒聊   發佈於 2018-01-24 08:36

《產業》旅遊旺季倒數,留意52家問題旅行社

《產業》旅遊旺季倒數,留意52家問題旅行社
2018年01月24日 07:44 時報資訊
【時報記者林資傑台北報導】
寒假旅遊旺季將屆,觀光局為保障旅遊消費者權益,依發展觀光條例第43條規定,公告去年6月24日起至今年1月22日間的旅遊業營運狀況,公布52家遭廢止執照、勒令停業、申請解散及自行申請暫停營業的問題旅行社,提醒消費者留意。
觀光局表示,遭廢止旅行業執照的旅行社,包括台北市的龍麒、中英、創世紀國際,嘉義市的上品及高雄市的圓鼎等5家。遭勒令停業者則有桃園市的大業、台中市的睿選國際及高雄市的長谷等3家。台北市的祥泰、新竹市的春和等2家遭票交所公告拒絕往來。
6家旅行社自行申請暫停營業,包括台北市的中國國旅、新北市的地球家國際,台中市的日興、裕典,台南市的盛功、高雄市的安美。而未投保履約保證保險則有4家,為台北市的捷太、七海國際及台中市的普緹國際、泰成。
申請解散的旅行社共32家,包括台北市的無限遊、宏采、天福、快樂天堂、康義、即時訂、台灣好運、聚星、健全、波蘿、凌翔國際、盛廣、錫安國際、港祥、喜信、泰山、上海旅遊國際、亞祥。新北市的駿航、佳邦國際,宜蘭縣的睿通、桃園市的瘋狂家族,雲林縣的大北環、如意輪、華展,台南市的茂昇,高雄市的右佑、麗豪、鼎旺國際、曜洋,屏東縣的禾延及金門縣的美迦南。
觀光局提醒消費者,參團旅遊應選擇領有旅行業執照的合法旅行社,簽約前務必詳閱契約條款及行程內容,並宜向旅行社瞭解營業狀況。繳費時應索取代收轉付收據,並確認旅行社已辦妥履約保證保險及出發前投保責任保險。
至於合法旅行社、旅行社從業人員、合格領隊及導遊人員、參團旅遊應注意事項暨上述公告業者名單,可至觀光局行政資訊網(admin.taiwan.net.tw)消保事項專區查詢。而每季旅行團「參考售價」,則可至品保協會網站(www.travel.org.tw)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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