衣者 發達集團總裁
來源:房產   發佈於 2017-11-17 22:20

新北受理危老重建 即日起可提出申請

因應內政部今年5月10日公布《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繼高雄市政府都發局於11月8日率先公告《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計畫作業要點》,30日內即可核准,新北市政府都市更新處也公告《新北市政府受理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之重建計畫申請作業注意事項》,即日起就可提出重建計畫申請。
新北市政府都市更新處說明,只要符合內政部《危老條例》第3條適用範圍,例如:屬於經結構安全性能評估達危險程度,且屋齡30年以上、不具改善效益或無電梯者等條件的合法房屋,經文化局確認非屬歷史、文化藝術價值建築物,在完成結構安全性能評估後送市府工務局錄案,並取得全體所有權人同意,即可依據注意事項檢附重建計畫與相關文件向都更處申請重建計畫審查。(崔雅慧/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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