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 發達集團執行長
-
來源:哈拉閒聊
發佈於 2017-06-06 19:49
網路笑話
本帖最後由 B 於 17-06-06 19:55 編輯
蔡正元轉載網路笑話 「軍人要一例一休、可抗命」
2017-06-06 聯合報
國民黨政策會執行長蔡正元在臉書轉貼一則「副總統vs士官長」的網路笑話,道出軍人的心聲。
副總統陳建仁跟這位士官長對話,表明軍人領太多退休俸,應該年金改革,士官長表示同感,但卻提出比照勞工的轉型正義要求,包括每天工作不得超過八小時,每周一例一休,颱風後救災要補假,甚至可以抗命,陳建仁大喊不行,士官長回說,勞工可以轉型正義,軍人為什麼不行?
陳建仁說:「你們軍人領太多退休俸,浪費納稅人的血汗錢,對勞工很不公平,所以應該年金改革!」士官長回說:「副總統說的對,軍人也有同樣的感覺,有幾個軍隊改革的建議,除了消除年金問題外,還可以讓國軍弟兄們心服口服,享受轉型正義。」
副總統說:「歡迎歡迎!你請說!」士官長即說,「其實很簡單,先從下列做起:
1、廢除軍人與國家的行政契約,全面改簽雇傭契約,全面適用勞動基準法;
2、軍人每日工作不得超過八小時,每週不得超過四十小時,準時下班,不可以超時加班,如果超時,請支付雙倍時薪,如果要軍人留宿營區就等同於加班。」
他接著說,「3、軍人工作要一例一休,每周工作日數不可以超過7日,若超過請支付雙倍日薪,
軍人也該放颱風假,如果召回或留守營區,按加班計算時薪,並核算路程補貼;
4、颱風過後軍人奉命協助清潔工作,請以當天在營人數為主,不足的人數召回補充,但比照加班給付薪資;
5、廢除軍刑法的抗命罪,因為雇傭關係比照勞工,軍人不想做可以辭職,不執行上級命令,頂多扣薪或被開除,不能被法辦,戰時也一樣,軍人有權辭職!」
他說,「6、軍人的調職要依勞動基準法第10條之1的規定,要考量軍人及其家庭生活,不受重大影響,且要給予必要協助,原則上離家10公里,軍人有權不同意調職;
7、軍人比照勞動基準法,起碼要65歲以上才能強制退休;
8、軍人可組織工會,如果權益受損可以比照華航罷工警察也可以比照;
9、軍人退休比照勞工,先領取全額退休金或資遣費再按年資每月領年金;
10、......」
陳建仁忙喊:「停停停.....不能這樣,因為軍警是特殊的職業,不能比照勞工啦!」士官長即說,既然「不能比照」,到底是對勞工不公平?還是對軍人不公平?勞工要轉型正義,為什麼軍人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