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dward7119 發達集團處長
來源:哈拉閒聊   發佈於 2017-01-15 20:58

房地稅都更議題延燒 財政部這樣回應

前行政院長陳(沖)今天重批財政部等首長是「裝睡的人永遠叫不醒」,今年請大家緊盯房地稅。財政部則澄清表示,現行房屋稅條例本於地方自治精神,已續請各地方政府審慎評估。
另外,面對外界質疑都更後房屋稅恐暴增,高額的持有稅恐影響都更政策推動,財政部也指出,與內政部正共同檢討修正「都市更新條例」第46條房屋稅減徵規定,以提高民眾參與意願。
去年7月提出房屋稅違憲違法,並倡議自住房屋免稅主張,前行政院長、東吳大學法商講座教授陳(沖)今天在媒體再度撰文表示,年關之前,台北市政府通過房屋稅新方案,但新方案,仍有違法違憲爭議,且用「事不涉己」的感覺分裂納稅族群,再以分期緩漲的「麻痺」方式減少當下壓力,完全無意檢討現行稅政缺失。
他表示,行政院、財政部及各地方首長,明知近兩年來房屋稅的發展,有違憲違法之虞,也不符民進黨早年抗稅的憫人胸懷,但仍執意僅在行政命令層次做些微調,意圖保住目前稅法架構下可任意調控總稅額的空間,如此司馬昭之心,豈可繼續縱容?
他說,尤其立法院居然在年底清倉時,修正通過「發展觀光條例」,規定觀光旅館配合觀光政策者,可享地價稅、房屋稅減免。無現金流入的自住家庭要繳房地稅,而有營運收入的旅館業反可減免房地稅,這是什麼道理!
他請蔡總統舉起棒棰把這些人叫醒,就房屋稅條例真正由合憲性、合法性予以檢討。更呼籲納稅人在地方政府行將掣發稅單之前,提高警覺,並請民代協助聲援。
財政部則表示,台北市不動產評價委員會105年12月16日開會審議通過新的房屋稅基評價原則,屬地方政府自治事項,且依法將辦理公告,預定適用於公告後107年期(106年7月1日至107年6月30日)開徵案件,其性質與公告地價、公告土地現值定期重新公告相同,並非解釋函令變更,不發生稅捐稽徵法第1條之1及第11條之3規定適用問題。
由於現行房屋稅條例本於地方自治精神,關於稅基評定屬地方政府權責,財政部強調,已持續請各地方政府就調整幅度及範圍等審慎評估。
為合理評定房屋稅及地價稅稅基,財政部表示,與內政部已建立房地稅基檢討機制,將結合不動產估價、地政、財政專家學者及地方政府,共同研議房地稅基查估及相關議題,以提升稅基查估正確性與合理性。
至於有學者認為,都更後房屋稅可能暴增18倍,高額的持有稅會扯都更政策後腿的說法。財政部強調,都市更新前房屋多屬低層數、老舊磚造公寓,新建房屋多為鋼筋(骨)混凝土造高層數大樓,因此更新後房屋稅額通常高於舊屋。
有鑑於房屋稅調整恐影響原所有人參與都更意願,財政部透露,正與內政部共同檢討修正「都市更新條例」第46條房屋稅減徵規定,以提高原所有人參與都更意願,加速都市更新推動。

評論 請先 登錄註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