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畢竟空 發達集團副總裁
-
來源:房產
發佈於 2016-07-12 10:20
屋齡30年內 北市喊增房屋稅
聯合報/劉宛琳
房屋稅調整三年一期,北市府研擬調高屋齡卅年內房屋的房屋稅,北市府稅捐稽徵處長黃素津昨天說,八月前會提出調整方案,目前研擬針對屋齡卅年內房屋調高構造標準單價,平均調幅估一點六倍,再依屋齡打折課稅,影響四十二萬戶,市府可增加五、六十億元稅收。
稅捐稽徵處舉例,以一間屋齡卅年、年繳房屋稅兩千五百元的房子為例,依舊單價一點六倍計算,再依屋齡卅年打折,稅金約增加一倍,年繳房屋稅五千元左右;二○一三年一到六月的房屋,因與前年調整的新單價標準相近,稅金不打折,會增加一點六倍。
黃素津表示,二○一四年制定新標準單價時,受限財政部「新標準單價只能適用於新屋」的解釋令,地方政府無法同時調高舊屋單價,因此出現七月一日以後核發執照者,適用新的單價,但六月底前取得建照的房屋適用舊制,兩者幾乎一樣新,卻課不同的稅。
她舉例,美福大飯店和萬豪酒店兩者建造時間相隔不遠,但萬豪酒店是在二○一四年七月後才取得使用執照,房屋稅適用新標準,就必須多付一倍以上稅額。
黃素津表示,目前財政部解釋令已在二○一四年十一月廢止,授權讓地方政府自行決定。
台北長柯文哲認為,上次不動產評價委員會只調整二○一四年七月一日以後取得使照的新屋構造標準單價,之前的房屋仍舊維持卅年前的單價,並不合理。
黃素津表示,明年一月會召開不動產評價委員會審議,通過後從明年七月起實施公告,隔年五月開徵房屋稅適用。
過去構造標準單價過低,現在只是調整為合理狀態。
黃素津表示,目前還未討論房屋稅調整的細節,提出調整方案後,會辦公聽會聽取各方意見再做調整,調幅未定。
稅捐處統計,如果調高屋齡卅年內的房屋單價,北市有四十二萬戶受影響,稅收增加五、六十億;如回溯全部的舊屋,將影響八十八萬戶,稅收增加超過八十億,但調高卅年以上房屋稅沒有意義,因為政府希望他們盡快都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