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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09-06-21 19:58

老屋拉皮補助6億 公有建築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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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屋拉皮補助6億 公有建築為主
2009/06/21 18:36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何旭如台北2009年6月21日電)內政部營建署近期公告,至6月底受理第二階段建築風貌整建(即老屋拉皮)補助,總經費約6.15億元,以公有建築為主,民間若要申請拉皮補助,需等明年,明年有3.9 億元補助預算。
行政院今年2月核定「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投資計畫-建築風貌環境整建示範計畫」。
有關建築風貌整建部分,今年、明年各編列13.65億元、3.9億元經費,將補助地方政府及民間屋齡超過20年的公共建設、老舊建築物,進行外牆修繕及外觀美化工程,也就是俗稱的「老屋拉皮」。
營建署表示,建築風貌整建補助計畫實施至今,仍有約6.15億元經費,因此辦理第二階段申請,礙於該經費來自特別預算,被補助提案必須於今年底前執行完成,因此第二階段以公有建築為主,民間私有老舊社區若想申請補助,可先整合社區意見,明年度仍編有 3.9億元經費可供申請。
營建署啟動第二階段老屋拉皮補助申請,總補助經費逾 6億元,不過僅以公有建築為主,使不少欲申請民眾大為失望。
對此營建署表示,由於建築風貌整建計畫才剛起步,初期希望以公有建築作為示範,帶動更多資金改善建築景觀。
營建署表示,對公有建築將採全額補助,私有建築物補助45%,申請標準必須符合建築物屋齡逾20年,屋齡越舊可得到優先補助,私有建築部分,除需符合逾20年老屋條件外,還須依照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設有管委會,2/3居民出席、獲得3/4出席者同意,才可提出申請。
營建署官員解釋,由於私有建築整合居民意見需要時間,第二階段拉皮補助至6月30日將截止受理,且拉皮工程需於今年底前完成,因此第二階段補助僅以公有建築為主,但強調民間社區若整合完畢,可於明年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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