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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vinfan 發達集團總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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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房產
發佈於 2016-05-17 10:41
聽房仲的話! 仲介服務費調降至4%
【住展房屋網/台北報導】我國因房仲服務費高達6%,使收費過高的問題引起監察院重視。而內政部地政司日前也欲修改「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調降房仲服務費,將上限由現行的6%,降至5~5.5%。不過,無論服務費收取5%或5.5%,依然被消費者嫌高,地政司應參考房仲公會全聯會理事長林正雄的說法,將服務費上限降至4%,以締造買、賣方與仲介三贏的局面。
住展房屋網企研室指出,台灣房仲服務費過高的問題,近年時常受到詬病;反觀鄰近國家,都沒有收取如此高的佣金。雖然「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僅規劃房仲服務費「上限」為6%,並非強制規定服務費一定要收取6%。但多數房仲仍會以6%為收取基準。
近年來,房仲業競爭加劇,所收取的服務費用通常為賣3買2,即賣方付成交總價的3%、買方付2%。即便如此,民眾多半反應服務費用過高,希望政府拿出魄力調降。
而地政司所提出的修法版本,僅將服務費微降至5~5.5%,即使修法通過,恐怕也不符合民眾期待。住展房屋網建議,地政司不妨參考房仲公會全聯會理事長林正雄的說法,將服務費用調降到4%。
原因在於,房仲公會全聯會理事長林正雄接受媒體訪問時指出:「房仲服務費上限6%,全台房仲實質佣收約4%。」林正雄既身為房仲公會理事長,講話想必具備一定公信力。
林正雄既然聲稱「全台房仲實質佣收約4%」,全台房仲實質佣收只有總價的4%,那麼無論服務費上限定6%、或定5%都沒意義,乾脆就直接修法把服務費上限定為4%,皆大歡喜。
住展房屋網企研室認為,如此一來,全台房仲佣收仍可收到4%,與原本實質佣收水準一樣,房仲根本沒吃虧!如果佣收水準不變,那房仲也沒有反對的理由。同時,房仲佣收%數調降,也可減少外界批評高佣收墊高房價的說法。另一方面,因佣收的調降,屋主更願意把房子委託給仲介賣,堪稱一舉數得的作法。
因此,住展房屋網企研式呼籲地政司,與其「雞肋式」將房仲服務費降到5%~5.5%,不如一口氣降到4%,以創造多方雙贏的目的;而地政司更可趁機撈一個政績,又何樂而不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