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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曾8858 發達集團執行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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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哈拉閒聊
發佈於 2016-02-25 18:55
中小學等公有老舊建物 補強約需300億元
行政院長張善政今天表示,中央部會與地方政府老舊公有建築物補強或拆除,約需新台幣300億元,計劃106及107年度擴大預算編列完成;私有住宅則由內政部研擬6年耐震評估計畫。
張善政上午在行政院會聽取內政部「提高老舊建築物耐震能力作為及辦理情形」報告後指示,基於921震災後的耐震標準提高實施日期為88年12月底,不論公私有老舊建築物耐震安檢補強的對象,一律擴大範圍,納入88年12月31日前申請建造者。
關於私有老舊建築物耐震評估補強,張善政指出,可分非住宅及住宅二部分。公眾使用的非住宅部分,以「公安檢查申報」程序,設法引導進行必要耐震補強,並在2年內完成;住宅部分,因經費需求較高,需花較多時間,請內政部儘速研擬6年期的整體推動計畫。
張善政也表示,老舊建築物的耐震安檢補強工作,若牽涉私有住宅,尤其是集合住宅,會非常複雜,需要大力宣導,增加民眾認知,請內政部擬出配套的宣導計畫,並在1個月後正式對外說明相關計畫時,一併向民眾宣導。
公有建築物方面,張善政請各中央機關及地方政府加速辦理所轄老舊公有建築物耐震能力評估及補強工作,並請內政部持續督促管考。
經費部分,張善政指出,中央各部會與地方政府需執行的老舊公有建築物補強或拆除工作,經統計共約需300億元,因此,中央各部會的補強工作包括教育部對地方各級學校的補助經費,請國家發展委員會及主計總處配合,於106年及107年度公共建設類別中擴大編列,希望能在2年內執行完畢。
張善政表示,在地方政府所轄公有建築部分,尤其是地方中小學,請相關單位加速編列預算;非學校部分,也請地方政府盤整預算加速編列,不足經費再由中央政府以特別統籌分配款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