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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海洋 發達集團副董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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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5-09-24 20:20
專家:白衣騎士助陣 合法
專家:白衣騎士助陣 合法
2015-09-24 02:48:44 經濟日報 記者徐碧華/台北報導
政大法律系教授劉連煜昨(23)日表示,依照公司法的規定,被敵意併購的公司,是可以找白衣騎士來抵禦,且基本上採取股份交換,沒有適法性的問題。
日月光昨天發出聲明稿指出,矽品擬發行新股予鴻海公司,雙方股份交換,將對矽品全體股東權益造成稀釋效果,希望矽品經營團隊考量與鴻海股權交換的必要性、合理性與適法性。
劉連煜不願評論個案,僅表示,我國法院較無此類判決先例,如依照美國法院對這類敵意併購的判決法理,關心的重點應是被併公司的防禦措施是否合理、是否符合比例原則。
他表示,如果被併公司的經營者並沒有要賣(出售控制權)的意思,面對敵意併購,採取防禦措施基本上是被允許的。另依據台灣公司法第156條第8項,併購案之目標公司可以找白衣騎士來股份交換進行策略聯盟,這似乎是合理、也合乎比例原則,股份交換後若還能帶來新業務,似更無適法性的問題。從而,目標公司董事也應無違反企併法第5條受託義務或背信的問題。
至於是否營業秘密外洩,所有公司應該依照具體事實來認定,不能逕為認定。
劉連煜說,不過敵意併購能否成功,最終還是要由所有股東來決定。亦即,究竟是垂直整合或水平整合較好,完全應由目標公司之全體股東依多數決定。或許併購公司、被併公司與白衣騎士三方和解、造成三贏,也是很好的結局,對台灣經濟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