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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哈拉閒聊   發佈於 2015-07-01 12:36

八仙傷患自費醫療費用,可郵寄新北衛生局退費

【時報-台北電】新北市政府與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達成共識,針對各醫療院所支付此次事件之醫療費用以專案辦理,非健保給付項目的醫療費用由健保署先行墊付,再向新北市政府申請款項,此訊息也於6月30日轉知各醫療院所配合辦理。
衛生局表示,民眾可填妥「八仙塵爆事件醫療費用補助退費申請表」,並檢附醫療費用收據正本及匯款存摺影本等資料,郵寄至新北市政府衛生局(22006新北市板橋區英士路192-1號)辦理退費。(新聞來源:中時即時 池雅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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