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海洋 發達集團副董事長
來源:哈拉閒聊   發佈於 2015-05-12 10:57

車禍鑑定證人費 有望調高

車禍鑑定證人費 有望調高
2015-05-12 08:17:28 聯合報 記者高宛瑜/台北報導
北市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一年受理1000多件聲請鑑定的案件,部分案件會請證人來協助鑑定釐清責任,但證人出席費僅100元。北市交通裁決所認為,證人來作證一趟都要花去半天,100元以現在物價飛漲來說,連交通費都不夠,已行文到交通部,建議調高證人費,比照法院證人費一日500元。
北市交通局統計,北市一年車禍有3萬多件,有0.3%申請鑑定。北市車輛事故鑑委會去年通知102名證人出席,僅來了22人;今年通知58人,則來了16人。
交通裁決所長詹政良說,根據「行政程序證人鑑定人日費旅費鑑定報酬支給標準」,100元包含50元交通費、50元膳食費,該標準從民國89年就制定,已15年未調整。
詹政良說,證人出席鑑委會常花費半天協助公務,才領到100元,與付出不成比例,因此已行文交通部建議修改標準。雖然出席費僅100元,但會出席的民眾幾乎都不知道可領取費用,僅是單純來協助。
北市車輛事故鑑委員會主任委員陳雍政說,通常行車事故發生後,30天內警方提供初步分析研判,當事人可向鑑委會提出聲請鑑定或由司法機關囑託鑑定,釐清肇事責任。委員若認為需要請證人協助,就會通知。
通常證人有可能是目擊者、附近店家等,有證人因嫌麻煩,或認為已由警方做過筆錄,而不願來作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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