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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果粉 發達集團副總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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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哈拉閒聊
發佈於 2014-12-27 09:32
大戶條款延緩三年實施
立法院院會二十六日三讀修正通過所得稅法部分條文,將原訂明年元旦開始實施的證券交易所得稅「大戶條款」推遲三年,民國一○七年才開徵。
民國一○一年修法開徵證所稅,原訂從民國一○四年開始,對特定五類投資人全面實施核實課稅,其中包括「當年度出售股票金額(新台幣)十億元以上之個人」即為「大戶」。
所謂「大戶條款」,乃是將個人交易股票金額十億元以上部分,依千分之五計算證券交易所得額,按百分之二十稅率分開計算應納稅額,不併計綜合所得總額。
昨日三讀修正通過條文僅更動一字,大戶條款由原訂一○四年上路往後延三年,一○七年一月一日才開始實施,各界關注的十億元起徵門檻維持不變。
親民黨籍立委李桐豪在修法後說,證所稅是「本屆立法院最大笑話」,他認為公平正義應是有所得就課稅、有虧損就抵稅,因此李桐豪對執政黨用這種方式處理證所稅,無法達成公平正義,他也對民進黨「看好戲」態度深表遺憾。
財政部昨晚表示,尊重立法院決議。證所稅制度建置不易,證所稅十億元大戶課稅的規定不宜廢除,既然立法院決議延緩實施,財政部將持續觀察台灣資本市場發展情形,作為未來檢視並推動證所稅制度的參考。
金管會官員表示,大戶條款確實影響到資本市場的流動性,過去即使面臨金融海嘯或者風暴,即使量縮,也僅是一、二季,但是自從開始研議證所稅,就造成台股長期成交量低迷。大戶條款確定延期實施,是最好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