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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4-07-05 20:00
保安全 搭娛樂漁船籲穿救生衣
保安全 搭娛樂漁船籲穿救生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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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稿時間:2014/07/05 15:42 最新更新:2014/07/05 15:42
(中央社記者楊淑閔台北 5日電)暑期掀起水上活動熱。農委會漁業署研議檢討娛樂漁業漁船是否要全程穿救生衣,在結果出爐之前,呼籲民眾搭乘娛樂漁業漁船應穿著救生衣,以保安全。
6月間曾發生新北市淡水第二漁港娛樂漁業漁船搭載乘客出海開趴,並於航程中脫掉救生衣事件。暑假到來,水上活動更受喜愛。
漁業署已於82年訂定娛樂漁業管理辦法,輔導特定漁業漁船專(兼)營娛樂漁業,由從事海洋漁撈工作轉型經營海洋生態休閒活動。
漁業署說明,依娛樂漁業管理辦法規定,娛樂漁業漁船可搭載乘客在船上或登島嶼、礁岩,從事採捕水產動植物、觀賞漁撈作業、觀賞生態及生物、賞鯨 4項娛樂漁業活動,並要求乘客穿著救生衣,始得發航。
署方統計,102年計有約118萬人次搭乘娛樂漁業漁船從事海上生態旅遊及休閒活動。
漁業署說明,依現行航政機關相關規範,客船管理規則規範發生緊急情形時,乘客應著救生衣;小船管理規則規範載客小船的航線水流湍急、有灘礁或其他危險時,駕駛人應要求乘客穿著救生衣;但都未要求全程需穿著救生衣,因此娛樂漁業漁船是否全程穿救生衣,將再檢討。